成都市温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综治巡防队员的公告(第四轮)
为进一步壮大基层巡防力量,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温江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温江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综治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综治巡防队员共计6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镇(街道)岗位。
序号 | 镇(街道) | 人数 |
1 | 柳城街道 | 2 |
2 | 公平街道 | 1 |
3 | 万春镇 | 2 |
4 | 寿安镇 | 1 |
合计 | 6 |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应急处突、综治巡逻(含夜间)、社会面管控、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二)配合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治安秩序维护、重点部位守护等工作;
(三)服务群众,及时发现报告不安定因素,协助收集社会治安信息;
(四)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治安防控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治安防控工作经验和专项技能。
(四)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优先录用。
(五)1989年11月份及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四、报名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设网上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的9:00-17:00。
(一)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地点:
镇(街道) | 报名地址 | 联系方式 |
柳城街道 | 温江区东大街118号1栋1楼平安建设办公室(1106号) | 谭 伟 82713123 |
公平街道 | 温江区长安路3号公平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和综合执法办公室(201号) | 李 政 13980858028 |
万春镇 | 温江区万春镇春江东路99号(万春派出所) | 李 昊18982138298 |
寿安镇 | 温江区寿安镇政星街136号镇综治中心 | 周 辉18980826647 |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相应镇(街道)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者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温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综治巡防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需附一寸彩色证件照)。
五、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
本次招聘设置面试考核,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人员名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聘用
招聘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拟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分配,并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与指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分配、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用期
拟聘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薪酬待遇
综治巡防队员待遇参照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3.单位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4.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八、监督工作
本次综治巡防队员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温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2718610。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公示均在温江人才网发布,考核考察环节各项事宜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特别提醒。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报名时间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将在温江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接听电话,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查询网站:温江人才网(www.wjrc114.com)
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公告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82号)《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1名,具体岗位信息、报考条件等详见《2024年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1名警务辅助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岗)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龄计算时间以2024年11月18日计算。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一律计算至报名当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7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00至22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 招聘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并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报考。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简历。
2. 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或未能在报名时间内完整上传所需资料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 报名期间,按照岗位条件并根据应聘者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公告。
(四)笔试、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
1.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届时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长90分钟。应聘者可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通过招聘微信小程序,凭报考时身份证号进行自主查询笔试成绩。
2. 心理测评。笔试当天将同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测评不计算分值,测评结果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测评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步公示。
3.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等3个项目,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分值,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任2项合格即可通过,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宣布,按体测当月实际年龄划分年龄段测试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1. 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为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最终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优先招聘材料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六)专业能力测试
1.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通过招聘微信小程序提示,自行打印《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
2.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以上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
(八)体检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九)政审
1. 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实施政审。政审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银行征信记录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招聘,应聘者背景信息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其它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不予招聘。
2. 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十)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后与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放弃应聘。
(二)聘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应遵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规范和制度规定。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聘用对象履职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如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专业技术人才薪酬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单位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统一由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成都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28-89767007(刘老师);028-69709179(黎老师)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人员(“智慧公安”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