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场主体:
2.应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在支付环节能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方式、金额;
3.通过自身或合作,应具备家装厨卫产品上门回收能力,能够完成各类家居产品的拆除及安装工作;
4.应能够与我省的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5.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囤货等;
6.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可受理中国银联“云闪付”付款码或实体银行卡支付货款;
7.市场主体在政策期内(2024年12月6日—31日)产品采购、入库、销售明细;
8.市场主体绑定的收款设备账户在补贴有效期内(2024年12月6日—31日)银行流水明细;
9.市场主体销售商品应开具的有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小票、商品发票及收货佐证等材料;
10.承诺做到依法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商家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5.绥化市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商品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3);
来源:绥化日报
全媒体编辑:白静
一 审:吴昕格
二 审:王珊珊
三 审:杨士伟
总监制:乔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