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大山深处的生动写照——商洛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基层实践

政务   2025-01-24 17:37   陕西  

 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大山深处的生动写照

——商洛市民生实事项目

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基层实践


民生实事项目集中体现了人民意愿,使党委、政府工作获得了广泛民意基础,构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实践平台,对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契合,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商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于2020年10月启动,按照“自下而上、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式,先在柞水县探索试点。2022年4月,又增加2个县和34个镇为试点县镇。从2023年开始,在商洛7县(区)98个镇(街道办)实现全覆盖。

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7县(区)86个镇通过票决实施民生实事项目806个,12个街道票选民生实事项目81个,共投入资金632037.76万元,涵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解决便民桥、通村路、古镇综合治理等问题500余个,有效打通基层民生议事通道,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高点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实践中,始终把丰富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内容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立足全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吸纳试点做法,草拟了《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呈送市委,市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及时批复。各县(区)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票决制工作。在全市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兴办民生实事工作机制,确保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

实行“边试点边规范”,强化工作指导

商洛在全市选择人口、镇(办)少,总体体量小的柞水县先行试点,逐步扩展。柞水在试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随时跟踪指导,通过边学边干,在学中干、在干中改,逐步建立标准、及时予以规范。试点一年后,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多次召开研讨会议、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县镇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商人发〔2022〕33号),重点对征集项目建议、确定候选项目、开展审议票决、抓好项目实施、强化监督推动、开展评价问效、进行年度报告七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全市指导性意见,确保全市票决制工作规范化起步,标准化运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

商洛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贯穿票决制工作始终,最大程度地把群众意愿体现到各个环节。项目征集阶段,县(区)、镇(办)开展不同形式宣传,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单位、企业、村(社区)和群众中集中走访调研,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挥45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作用,把全市6823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参加接待选民活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为镇(办)经济社会发展建好“民生账”“民意库”。讨论候选项目时,县(区)镇(办)党委会议严格把关、充分论证,确保每一个项目都体现出普惠性、公益性、可行性、科学性,确保与群众的意愿相吻合,与本辖区的中长期规划相匹配。

盯紧“人大代表”主体,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通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这个载体,围绕项目征议题、搞调研、抓监督,工作有了着力点,履职方式实现了由“虚”到“实”转变。县(区)根据人大代表所在行业、专业特长与项目相关联情况,明确代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代表通过现场视察、专题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实行常态化督查,并做好情况跟踪、问题反馈、意见交办等工作,让项目建设更重民意,更顺民心。在次年的人代会上,政府分管领导要对上年度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当年度的候选项目进行介绍,代表们进行认真审议并在大会票决。人大代表通过“全链条、全环节、全覆盖”的监督模式,全程参与、深度介入,形成了完整的闭环链,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民生实事的提出者、参与者、受益者和监督者。

抓住“关健环节”,确保规范运作

为了让“民生”更显“民声”,商洛狠抓关健环节,高质量推进票决制工作,让各项惠民利民举措办到群众心坎上。广开言路“选”,体现广泛性。组织政府各部门、各镇(办)和各级人大代表“两条线”分头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库。从必要性、可行性、财政承受能力、涉稳风险等方面评估论证,提出初步候选项目。在充分征求建议基础上,经县(区)委、镇(办)党委研究审定后,形成下一年度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集中意志“定”,体现权威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由县(区)、镇(办)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将候选项目列入大会议程,组织代表充分审议。票决办法由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代表依法按程序票决出正式项目,结果向社会公开。凝聚力量“督”,体现时效性。建立政府领导包抓、责任部门主办、人大跟踪督办的监督机制,对县(区)、镇(办)两级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台账,成立监督小组,落实动态监督责任。每半年,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深入项目现场,详细了解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整改落实。每年底,再组成监督小组深入项目建设现场逐一监督检查,实行“一对一”提醒督办。建章立制“评”,体现效果性。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满意度测评办法》《项目监督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对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监督。在人代会和街道人大工作会议(议政代表会)上对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本年度项目征集情况作专题报告,全体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进度、项目质量及实施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让民生实事真正的来自于民、造福于民。

民生实事项目集中体现了人民意愿,使党委、政府工作获得了广泛民意基础,构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实践平台,对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契合,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充分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民生实事项目通过票决前广泛征集、票决中充分审议、票决后跟踪监督,集中了民智、发扬了民主、体现了民意、回应了民声。这些项目集中体现着群众的意愿,包含着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盼。同时,为广大群众参与政府工作,行使民主监督权力提供了直通车,生动实践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通过票决项目的实施,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解决了民生领域一些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促使政府精准办事、合力办事、透明办事,有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切实提升群众对生活的满足感、对环境的舒适感、对政府的满意度。

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民生实事项目由代表参与征集提出,由代表审议票决,实施过程由代表监督,办理结果由代表评价,履职角色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代表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对代表的认可度、满意度有了新的提升,更大拓展代表履职途径,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票决制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进行了制度性补充和程序性完善,为基层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有力抓手。基层人代会内容更加丰富、决定事项更加具体、会议质量明显提高、联系群众渠道更加畅通。民生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带动了人大工作的整体提升,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来源:《法治与社会》2025年第1期

作者:高  峰

编辑:李彬宁

责编:魏小平

审核:黄 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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