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字〔2024〕117号)、《关于征选枣庄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等,现将枣庄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拟参与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参与企业有异议的,均可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枣庄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不应该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以示负责。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枣庄市商务局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16号财政大厦4层 电话:0632-3342960 邮政编码:277800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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