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切实查办一批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案件,省市场监管局肉类产品专项行动办公室特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我市两案例分别入选简报第二期典型案例和第四期经验交流。
【典型案例】
枣庄市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驴肉馆涉嫌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局联合滕州市公安局对某驴肉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冷柜内存放大量肉制品。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开始,以每斤35至36元的价格从临沂购进生马肉,经熟制后以每斤58-60元的价格,充当熟驴肉进行销售,涉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该案案值数额较大并涉嫌犯罪,滕州市局已移送滕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处理。
【经验交流】
滕州市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共筑食品安全防线。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强化监管协同,联合对滕州市水产粮油市场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处2起违法经营、运输未经检疫的肉鸡案件。肉类产品涉及养殖、屠宰、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需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联合行动。滕州市通过两部门联合执法,充分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联合执法是推动肉类产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重要契机,滕州市两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深入剖析违法行为的根源和监管薄弱环节,共同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同时,通过联合执法行动的实践探索,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来源:食品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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