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诏安县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参与主体预征集储备工作的通知
为提前谋划开展2025年3C 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拟征集我县2025年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第二批参与商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C数码产品补贴品类
暂定: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
二、征集对象
在诏安县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企业参与条件
(1)在诏安县有实体零售门店且能向消费者开具漳州本地相关销售统一发票的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主营3C数码类电子产品零售业务且销售补贴范围内的3C 数码产品;
(3)具备与福建以旧换新平台对接设置专门的支付终 端设备并支持受理刷银行卡、手机PAY、云闪付等银联渠道交易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6)企业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 行为,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失信惩戒处罚期内。2020年以来参与福建省内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 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7)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 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8)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 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S/N 码、能效标识、 品类状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 支付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交易小票、发票开票 时间、发票、发票号、收货地区编码、收货地址等。无能效 标识的统一回传为“无”。手机需现场实名购买或签收,现 场开封,拍摄开机后带S/N 码 、IMEI1码 、IMEI2码照片并回 传。相关回传字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9)销售企业要建立退换货台账,退换货在财政资金兑 付之前,消费者支付金额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 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
(10)企业应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 尚未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品牌商家(或 区域授权企业)可通过承诺纳统的方式申报参与活动;
(11)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市商务部门工作。
上述条件如若后续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调整,以上级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四、申报材料
1.2025年漳州市3C数码产品促消费参与企业申请表(附 件1);
2.2025年漳州市3C数码产品促消费参与企业承诺书(附 件2);
3.企业在漳门店目录(附件3);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3C 数码产品品牌商授权材料(合同/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5.企业征信报告;
6.企业征信报告;(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 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企业法人代表和销售主体 的“首页--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7.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3C 数码产品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财务制度等;
8.非纳统企业应提供纳统承诺声明。
五、申报流程
1.各企业填报《2025年诏安县3C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附件5)于2025年1月21日前报送诏安县工信局。
2.各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待福建省线上申请平台开通后自行上网申请,诏安县工信局及漳州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并网上公示后提交完整纸质材料到诏安县工信局。
联系人:吴钰培 15080323827
邮箱:382091753@qq.com
诏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