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地方债置换,城投业务有哪些新机会?历史上四轮地方债置换是怎样的?

财富   2024-11-01 15:52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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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西证券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提到“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特别提到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措施”,这意味着即将迎来新一轮地方债置换。因此,本文首先回顾了历史上的四轮地方债置换,在对本轮置换做以分析!




一、2015年以来,

四轮地方债置换历程回顾


2015年以来,共经历四轮地方债置换。第一轮为2015-2018年,特征是用地方债置换“纳入预算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涉及地方债规模约12.2万亿元第二轮为2019年,特征是用置换债化解隐性债务,即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涉及地方债规模1579亿元第三轮为2020年底-2022年6月,特征是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置换隐性债务,包括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全域无隐债试点两部分,涉及地方债规模11170亿元第四轮为2023年10月-2024年9月,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之后开始的置换,特征是特殊再融资债重启发行、同时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置换隐性债务、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合计规模约2.6万亿元



(一)2015-2018年,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


首轮地方债置换始于2015年,历时三年。2014年新预算法发布后,中央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重新审计,确定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5.4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8.6万亿元(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1万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5万亿元)。根据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90%以上是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地方政府每年需支付较高的利息。


因此,中央决定对清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债逐步进行置换,时间约三年左右,以减轻地方利息负担。从实际发行来看,2015-2018年合计发行置换债12.2万亿元。截至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余额仅3151亿元,2023年末为1622亿元。



(二)2019年,建制县隐债化解试点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实施后,地方政府通过非地方债形式、变相新增举借的债务,严格意义上都属于隐性债务,2017年官方首次公开出现隐性债务的提法。2017年7月14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2017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隐性债务第一次被官方公开提出。


2018下半年,《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27号文)出台,指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中央为了全面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隐性债务的统计、上报和审计工作,并要求各地将隐性债务详细情况和化解方案,于2018年10月底前上报。根据《财政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隐性债务统计主体包括两大类:(1)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国企:实际上以融资平台为主。


隐性债务审计认定后,部分区域债务压力较大,因此2019年全国有7个省份(含直辖市和自治区,下同)的部分建制县纳入了隐债化解试点,发行置换债化解隐性债务。2019年,贵州、湖南、内蒙古、云南、辽宁、江苏、甘肃7个省份发行了29只置换债,规模为1579亿元。贵州、湖南发行规模均超过300亿元,分别为383亿元、366亿元。从置换债发行规模占地方债发行总规模的比重来看,贵州占比最高,2019年总共发行1346亿元地方债,其中置换债发行占比28%。其次为内蒙古,占比18%。而江苏占比最小,为5%。



(三)2020年底-2022年6月,特殊再融资债置换隐性债务


2020年底-2022年6月,28个省份陆续发行用于“偿还政府存量债务”的特殊再融资债,一部分用于建制县隐债化解,一部分用于全域无隐债试点。

具体来看,一是2020年12月-2021年9月,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涉及26个省份发行特殊再融资债来置换隐性债务,额度共计6128亿元,分别在2020年发行799亿元、2021年发行5329亿元。二是2021年10月-2022年6月,广东、北京和上海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也采用特殊再融资债置换隐性债务的方式。截至2022年6月底,三省市共发行5042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分别在2021年发行2842亿元、2022年发行2200亿元。


(四)2023年10月-2024年9月,置换隐性债务、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2023年10月,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特殊再融资债重启发行,并且不再定向用于建制县试点,具有普适性。截至2024年9月底,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规模约1.5万亿元,其中2023年发行1.39万亿元,2024年发行1124亿元(只有贵州和天津发行)。从区域分布上看,重点省份获得的额度较多,贵州、天津、云南、湖南、内蒙古、辽宁等发行规模超千亿元。



与此同时,2023年10月以来,没有披露“一案两书”文件的特殊新增专项债也开始发行。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约1.1万亿元,其中2023年发行3015亿元,2024年发行8043亿元。分区域来看,规模排在前面的省份主要是非重点省份,其中江苏、湖北、新疆发行规模较大,超过900亿元。






二、第五轮地方债置换大幕拉开

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提到“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特别提到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措施”,这意味着即将迎来第五轮地方债置换。此外,蓝部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4000亿元,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随后,广东、新疆、江苏、海南、陕西等省份均发公告(拟)发行特殊再融资债,截至10月25日披露金额为2363亿元,拉开第五轮置换大幕。



地方债用于置换的规模估算

中对全国隐性债务采用三种方法进行了估算,截至2023年末余额大概为8.6-14.8万亿元。参照2015-2018年那轮大规模地方债置换,发行了12.2万亿元地方债,置换了将近80%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假设这个比例对应到本轮置换,则大概需要发行地方债6.9-11.8万亿元。


与此同时,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由于无法准确获取拖欠企业账款数据,我们用发债城投的应收类款项进行估算,样本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公募债的城投(2231家)。我们统计了发债城投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来自财政局、住建局、管委会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金额,剔除并表子公司后进行加总为6.2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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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城市更新基金的设立及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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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城市更新项目可采取的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解析

(1)棚改自平衡模式

(2)二级带一级模式

(3)融资地块自平衡模式

(4)土地权利归宗模式

(5)权利人自主改造模式

(6)土地权利人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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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轻重资产并购更新模式

18. 城市更新项目收并购实务及案例

19. 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模式案例分享

(1)城市更新项目融资的特征(一二级如何联动)

(2)银行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要点

(3)城市更新项目各阶段商业化的融资方案设计

(4)资金的接续、滚动开发与峰值的设定

(5)案例分享


模块八、地方政府“股权财政”转型实务

1. 股权财政作为土地财政下滑的补充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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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拨改投”运作实务及案例分享


模块九、城投公司从“融资端”向“投资端”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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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城投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模式、存在问题与解决思路

6. 城投公司跨省联合成立产业基金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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