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越城市民注意……

民生   社会   2025-01-28 07:45   浙江  

岁末年初,又迎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旺季。年前,越城区公布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连日来,越城区各相关镇街、局办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双禁”管控工作,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点以及违规售卖现象进一步排查整改,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12月27日上午,在灵芝街道湖风雅园小区附近,记者看到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对沿街商铺以及附近居民分发“双禁”宣传单,并在周边小区以及店铺门头张贴宣传横幅。据灵芝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由灵芝街道应消站、灵芝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灵芝中队、灵芝市场所等执法力量和42个村居社区巡逻劝导队伍共同组成的“双禁”三级巡逻队已正式启动集中拉练,除了白天的宣传工作之外,三级巡逻队还采取“24小时巡查,重点场所蹲点”的方式在辖区内进行不间断巡逻,同时配合无人机定时定点巡航、高位探头监控以及第三方安保巡查等实现辖区内无死角覆盖。

过年前后,街道将聚焦“零销售、零燃放、零事故”的目标,做到全面宣传到位,巡逻劝导到位,环境整治到位,监管执法到位,切实把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就在腊月廿三小年夜当晚,灵芝街道“双禁”三级巡逻队在夜巡时发现一名小朋友正在燃放手持式小烟花,巡逻队员在及时劝阻后,得知烟花均购自某小区门口的一家小超市。经过实地排查确认后,巡逻队员当即联系了灵芝派出所路面巡逻民警,对店内烟花爆竹进行了依法扣押。

不光是灵芝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因违反“双禁”原则被处罚的商铺和个人也不在少数。1月21日中午,东湖派出所根据线索摸排,在某副食品店检查发现店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经依法办理,并于当晚对该店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1月23日晚,有群众在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到现场系倪某自行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燃放,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月24日,鉴湖派出所通过视频巡查线索发现在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晚20时许,3人在龙湖山水库大坝附近违规燃放烟花。通过视频技术等手段成功锁定许某、徐某某、骆某某等3人,后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前不久,越城在全区烟花爆竹“双禁”管控工作会议中强调,各镇街、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做好“双禁”管控工作,全覆盖检查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单位,以及未经许可含有烟花爆竹经营项目的经营单位,通过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笔者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越城区烟花爆竹“双禁”管控相关规定,还越城一片美好的蓝天,和亲友一起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欢乐的新春佳节。


图文丨严立明
编辑 | 李诗佳 责编丨 陈思嘉 审核 | 於泽锋 终审丨冯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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