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越城区严厉打击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和违规燃放行为
现公布近期四起烟花爆竹“打非”案例
希望社会各方引以为戒
2025年1月24日,鉴湖派出所通过视频巡查线索发现在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晚20时许,3人在龙湖山水库大坝附近违规燃放烟花。通过视频技术等手段成功锁定许某、徐某某、骆某某等3人,后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五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5年1月23日晚上21时许,有群众在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到现场系倪某自行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燃放,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5年1月21日中午,东湖派出所根据线索摸排,在某副食品店检查发现店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经依法办理,2025年1月21日晚对该店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2025年1月22日晚,灵芝街道联合巡查组在大庆景苑附近巡查,发现某超市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依法办理,2025年1月22日晚对该店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烟花爆竹从生产到燃放等环节
有哪些注意事项?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