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蒋某某被拘留……

教育   2025-01-26 09:42   江苏  


公共设施设备

是小区基础建设的

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都应自觉维护

而有些人为图一己之便

擅自将其损毁

结果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期,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开展电动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某小区架空层阻隔栏杆被人恶意破坏。
  经查,该小区业主蒋某某罔顾安全问题,擅自切割掉所住楼幢的架空层阻隔栏杆,以便在架空层区域停放电动车。
  目前,蒋某某因故意损毁财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阻隔栏杆遭破坏,可能导致架空层停放车辆、堆积杂物,占据消防通道,火灾时消防车难以靠近起火点,影响灭火救援;架空层空间布局发生变化,疏散路线不清晰,人员疏散时可能迷失方向,发生拥挤、踩踏,影响疏散效率。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泰兴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匡帅
审核:刘春霞 杨云
终审:曹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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