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倡议书

教育   2025-01-27 16:25   江苏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首先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今年,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扩大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禁放区域示意图附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选择更加节俭、环保、安全的方式欢庆佳节,共同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二、从身边做起,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积极向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等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和意义,引导大家树立环保与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三、从现在做起,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积极劝阻、制止并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禁燃禁放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好禁放区域的秩序。
泰兴是我家,守护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倡议,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让泰兴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全市举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电话:110


中共泰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泰兴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7日








泰兴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自2025年1月1日起,泰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为:
(一)泰兴市城区禁放区域:S334省道延至香榭湖北边同德路以北、阳江路及如泰运河以南、戴王路延至S334省道以西、三阳中沟及北延郭庄中沟以东围合范围;

特别提醒:香榭湖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滨江经济开发区禁放区域:沿江大道以西、阳江路西延以南、澄江路西延以北、长江以东围合范围;
(三)黄桥镇禁放区域:分黄河北、银杏路以南、老姜八线以西、姜黄河以东围合范围。
上述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省道、河道外侧100米范围(包括所涉及的整个小区)全部纳入禁放区域管理。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禁燃禁放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以更加绿色、文明、安全的方式
庆祝佳节
共筑和谐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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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兴警方

编辑:匡帅

审核:刘春霞 杨云

终审:曹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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