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示:
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治安管理总队提示,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燃放要求:
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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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每日新报
编辑 | 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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