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业发展现状
1.1 爆破服务领域市场发展迅速
民爆行业的中游主要包括工业炸药、起爆器材的生产,以及爆破服务的提供。市场规模方面,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数据,2023 年我国民爆行业生产企业生产总值、爆破服务收入规模分别达到 436.58 亿元、338.04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10.93%、6.80%,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 458.10 万吨和 458.19 万吨,同比分别增加 4.34%和 4.62%,全国工业炸药产量正增长的 18 个省份当中,新疆地区产量、销量分别增长 35.65%、35.80%;2024 年 1-7 月,民爆行业生产企业生产总值、爆破服务收入规模分别为 227.81 亿元、177.57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6.04%、0.36%,全国工业炸药产量正增长的 10 个省份当中,新疆地区产量、销量分别同比增长 20.66%、18.29%。爆破服务市场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新疆地区民爆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增速领先。
1.2 民爆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我国民爆行业长期具有产业集中度低、产能过剩的特点。国家政策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业务延伸,推进一体化进程,促进产业集中度提升,从而化解产能过剩问题。“十三五”期间,民爆企业数量由 145 家减少至76 家,排名前10 家企业生产总值占比由41%提升至49%,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 年民爆企业重组整合稳步推进,有20 余家民爆企业进行了并购、重组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持续有力的提升了产业集中度。2023 年,行业排名前 20 家企业集团合计生产总值达 352 亿元,约占行业总产值的 81%,所占比例比2022 年增长约5 个百分点。
目前,民爆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已成为行业趋势,生产领域与爆破服务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重合度较高,广东宏大、易普力、保利联合、雅化集团等企业在生产与服务市场均排名前列。
1.3 下游矿山开采应用空间广阔
民爆物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和石油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物品的需求与我国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矿山开采是民爆产品的最主要应用领域。2023 年,我国工业炸药用于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煤炭开采的比重分别为25.6%、21.5%、30.4%,合计超70%。
新疆特色优势产业中,煤炭占据重要地位。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引用数据,新疆预测煤炭资源量 2.19 万亿吨,占全国预测资源总量的近 40%,居全国首位;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4,500 亿吨,居全国第二位。作为民爆行业的主要下游之一,煤炭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与产量上行有望拉动整体需求,同时新疆地区近年来煤炭产量的高增速将有利于在该地区开展相关业务的民爆企业。
2. 行业竞争格局及特点
2.1 生产企业“小、散、低”的情况有所改善
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高的地域性,造成民爆物品制造业市场集中度较低,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民爆物品制造业的竞争格局停留在“小、散、低”层面,民爆物品制造业的竞争主要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上。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数据,2023 年,我国民爆物品制造业生产总值为436.58 亿元,前十名企业市场份额占比为 59.98%,具体情况如下:
2.2 市场区域化特征明显
因民爆物品易燃、易爆、高度危险的特点,我国法律法规对民爆物品的运输实行严格监管,对包括单车运输量、行驶速度、行驶路线、中途停靠等均作出了细致严格的规定,导致民爆物品长距离运输成本较高。同时,对于民爆企业而言,产品运输距离越远,途中运输时间越长,安全风险也越高。因此,民爆器材购销一般采用“就近就地”的原则,多年来形成了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
同时,长期以来,各省企业在省内市场形成了较稳定的销售格局,省内价格通常高于省外销售价格。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民爆产品出厂价格全面放开,经营企业购销费率同时取消,市场化的改革使民爆产品跨地区流动程度有所加强,固有销售格局出现变化、产品跨省流通增多,竞争加剧。
3.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3.1 产业政策支持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的规定,近年来,民爆行业一直在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随着落后企业的退出或参与整合,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同时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至 2022 年,国内排名前 15 家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占比为66.64%,已完成上述政策的阶段性要求。
2021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求到 2025 年,生产企业(集团)数量不超过 50 家,排名前 10 家民爆企业行业生产总值占比不低于60%。2023年,国内排名前10 家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占比为59.98%,民爆企业重组整合稳步推进,持续有力提升了产业集中度。
3.2 市场需求保持稳定,矿山开发市场业态专业化转型
民爆行业素有“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之称,尽管受全球疫情影响、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但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国资源短缺已日益突出,资源保障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有色金属、黄金、铁、磷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和勘探工作,促进大中型矿山工程建设。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等原材料的刚性需求,对铁路、公路、水电、水利等基础建设的投资拉动,将推动国内民爆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外包服务已是国际通行的运营模式,国内新建大中型矿山大部分已采用了该模式运作。中国有色、金川集团、江西铜业、云南铜业、包钢集团、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驰宏锌锗等大型资源类企业正逐步将矿山建设、采矿业务实施专业外包,将自身精力专注于资源管理和资本运作。采矿运营仍采用“自采”模式的大中型矿山企业也正在转变经营模式,为矿山爆破工程行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近年来,行业外资本大量进入矿产资源开发行业,为民爆行业服务、生产企业提供了持续的业务来源,进一步加速了矿山开发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发展进程。
3.3 民爆行业拓展全球合作、一体化服务发展不断深入
近年来,民爆行业抓住“一带一路”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经济技术合作实现新突破。民爆企业集团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号召,致力于融入和参与全球民爆业务产业链,通过并购重组、投资服务,中国民爆企业在亚洲、非洲区域整体实力继续提升。同时还把最先进的民爆技术“引进来”,企业与世界顶级民爆生产商、设备制造商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将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引入中国。民爆行业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未来发展空间。
4. 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4.1 行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民爆行业基础研究较为薄弱,制约了我国民爆行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导致民爆行业部分技术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而民爆行业的科研难度、巨额资金投入以及科研效益的不确定性,也令规模较小的民爆企业无力实现自主创新。
4.2 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由于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的特性,我国各地相关部门从生产能力许可、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储存等各个方面对民爆行业严格监管,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区域市场的市场化发展程度的不平衡,对民爆企业的业务扩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此外,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仍有较多采用自建自采模式,相关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运输等环节均自主实施,未采取专业化外包的经营方式。虽然矿山开采外包趋势明显,但目前我国采矿外包运营模式运行时间较短,矿山开发服务市场参与主体构成较为复杂,矿山开采外包模式运行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我国矿山开发服务企业在专业技术、业务结构、机械装备、资金实力、企业规模、市场经验和发展理念等方面与国外先进矿山开采服务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需在未来进一步完善。
4.3 产能布局失衡
由于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导致民爆生产企业未来获得新增产能受到一定程度限制。生产企业在无法获得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如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横向兼并等成为了民爆生产企业实现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民爆行业的产能分布呈现东部相对饱和、中西部相对不足的局面,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控制全国范围内审批新增产能,鼓励产能以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在省际内有序合理流动,动态调节解决地区间产能失衡、产能转移等问题。但是由于产能调节转移涉及面广、周期长、成本高,不利于民爆企业及时把握市场机遇调整产能。
5. 行业壁垒
5.1 行业资质壁垒
国家严格限制审批新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是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障碍。我国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流程都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形成了该行业的资质壁垒。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爆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经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核定的品种和产量进行生产;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在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需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在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
5.2 技术壁垒
随着矿山工程规模大型化、开采深部化趋势的不断发展,规模大、投资高、周期长、技术复杂的中高端矿山开发项目越来越多,对矿山工程服务商的技术实力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矿山爆破工程行业是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施工难度的特殊行业,爆破技术水平是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决定因素。企业是否掌握矿山开采中最为核心的爆破技术并设计出个性化的爆破方案,是否能够在完成业主要求、保证安全与精准的前提下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开采效率、降低开采成本,是否具备了将技术、设备进行产业化结合的成熟工艺,是其参与市场竞争并获取成功的重要因素。
5.3 人员壁垒
矿山工程行业是一个专业化技术程度较高的行业,需要市场竞争参与者不仅有雄厚的技术积累,还要具备大批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对于矿山爆破工程服务商而言,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此外,矿山工程经常面临复杂多样的地质构造、水文特征和赋存条件,相关矿山爆破工程服务商需有一支专业知识门类齐备、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技术与管理团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仅需要精通本专业技术,更需要对矿山工程行业整体具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矿山爆破工程服务商需要打造自己专业的技术团队,导致矿山开发服务行业逐渐形成较高的人才壁垒。
5.4 资金壁垒
随着我国民爆行业的结构调整,一体化模式成为我国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先进发展模式成为我国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民爆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和产业不断升级,对企业规模、科技创新能力、安全生产以及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不断加大对研发、生产、设备和营销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从而对行业新进入者的资金实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形成了该行业的资金壁垒。
5.5 行业整合壁垒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着力培育3-5 家具有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 60%。《“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进一步鼓励、推进重组整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支持民爆企业联优并强。根据《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市场供需决定民爆物品价格。一方面,行业内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在失去价格保护的背景下,其利润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将下降;另一方面,为行业内优质企业提供了兼并重组、扩大规模的机遇,有利于加快民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产业集中度。这些措施及发展方向将进一步提高民爆行业准入难度。
6.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6.1 矿山爆破工程行业
爆破技术是利用工业炸药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作为生产手段,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一种技术,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拆除等工程中。在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中,行业越来越多的依托混装炸药提供相关服务,混装炸药产能系矿山爆破工程服务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混装炸药技术是集现场混药、装药、爆破于一体的机械化作业方式,相比采取包装炸药进行人工装药的方式,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更安全。混装炸药在装入炮孔之前属于非爆炸性的半成品,在装入炮孔并经敏化之后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炸药,半成品在生产、运输、储存环节的安全等级高,而且混装炸药的中间体乳胶基质属于5.1 类氧化剂,无雷管感度,不会存在炸药流失的安全隐患,更有利于地区防恐。
二是更高效。露天爆破采取机械化装药的方式,装药效率可达到 250kg/min,所需作业人员少,在大直径中深孔爆破和水孔复杂条件下爆破,装药效率可达人工装药方式的 30 倍;地下等狭小空间的爆破,可采取双管机械化装药的方式,装药人员可减少30%,装药时间可减少 50%。
三是更经济。现场混装炸药采取全耦合装药方式,线装药密度大,钻爆参数可扩大 20%-40%,可节约钻爆成本;通过提供装药到炮孔的“一站式”服务,可减少炸药流转的中间环节,可通过“甲供材”直供的方式来控制建设成本。
6.2 民爆物品制造业
工业炸药生产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两方面。
生产工艺方面主要包括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水平、生产过程的连续性、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性等内容,计算机控制全连续化生产线是本行业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目前,大型民爆企业里基本实现了连续化制药、连续化装药和包装的生产工艺,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本质安全水平。现场混装炸药技术具有机械化、高效率作业,最大限度地提高炸药制备、运输和使用安全性,降低爆破作业成本等优越性,成为当今工业炸药技术的一个主要发展方向。
产品性能方面包括产品的猛度、爆速、做功能力、殉爆距离等指标,还包括产品在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性能。我国工业炸药正朝着高安全性、环保型和低成本方向发展,开发的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新产品配方中不再含有传统铵梯炸药中的 TNT 和其他敏感和高毒性物质,环保型工业炸药占比逐年提升。开发特种工业炸药,开发应用高能起爆具系列产品、油气井用、地震勘探用爆破器材系列产品及特殊用途的炸药制品也是现代工业炸药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7. 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7.1 政府严格监管
我国政府对民爆器材和服务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政府对民爆器材生产、销售、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流程都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其次,政府对民爆器材流向进行监控,政府建立了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民爆器材生产、销售、流通、使用均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7.2 一体化经营模式
民爆行业的产业链根据上下游关系可以分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爆破服务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先进发展模式,能够实现科研生产与市场服务紧密结合,完善和提高民爆企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和水平。国家政策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资源整合和延伸,推进一体化进程,打造 20 家左右跨地区、跨领域具备一体化服务能力的骨干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水平。《“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进一步积极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鼓励跨区域开展现场混装炸药合作,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因此,一体化经营模式将成为我国民爆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7.3 生产企业直接销售占比提升,与区域流通企业销售模式长期共存
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民爆器材销售模式进行了修订,明确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爆器材。
此外,矿山爆破工程以现场混装炸药为主爆破服务模式使得民爆器材区域流通需求逐步下降,但由于民爆流通企业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具备成熟的销售渠道、仓储能力及细分到每个地县的销售网络覆盖,对于部分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未来仍需依托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生产企业直销和区域流通销售模式将长期共存。
8.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8.1 周期性
民爆行业的发展与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发展等紧密关联。在国民经济景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煤炭、石油及各类矿产开发需求旺盛时期,民爆行业也随之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相反,如果国民经济萧条,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减少,民爆行业市场需求也随之下降。
8.2 区域性
我国矿产资源分布较为广泛,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企业面向矿山开展业务,业务活动无明显区域性。
民爆器材具有易燃、易爆、高危等特点,运输风险较高,同时我国早期政府政策对民爆器材流通实施了严格管制。因此,民爆器材的购销一般采用“就近就地”的原则,多年来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
与此同时,民爆器材需求也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东部沿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对民爆产品的需求量呈现下降趋势;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且资源丰富,基建需求旺盛的地区,对民爆器材的需求将明显增加。未来,我国民爆行业产能和需求将呈现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特征。
8.3 季节性
民爆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但春节期间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矿山、基建等下游终端客户会较长时间的停产停工,同时民爆主管部门也会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因此民爆企业在一季度开工时间较短,产销量及工程量均较少。
9. 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民爆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如下图所示:
9.1 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民爆行业的上游为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行业,其中硝酸铵为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硝酸铵的价格波动对民爆行业的利润水平会产生一定影响。
同时,由于我国主要硝酸铵生产厂商分布在河南、河北、山西、四川、山东、贵州、陕西、内蒙古、新疆、云南、广西等地区,局部地区运输受限制时常会出现供不应求及成本过高的状况。近年来,由于我国逐步放开了工业炸药的价格管控,硝酸铵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可在一定程度上传导至下游行业。
9.2 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民爆器材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建筑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发展等宏观经济因素密切相关。在我国整体经济保持稳定较快发展的预期下,下游行业将拉动民爆行业的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未来我国仍将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发展战略,并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这些因素都将有利于保障民爆行业的总体需求。
10. 行业发展趋势
“十四五”期间,行业主管部门致力于推动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形成 3 至 5 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等,对民爆行业参与者的企业治理水平、资本运营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民爆行业将持续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推动组建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的民爆“大集团”,重点扶持生产规模大、产业基础能力强、技术先进、社会责任强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进民爆企业间、民爆企业与爆破作业单位、民爆企业和上下游企业间的重组整合。
11. 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民爆物品制造业企业的盈利能力的主要影响因素系原材料成本。硝酸铵作为民爆物品的主要原材料,占民爆物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走势对民爆物品生产企业的利润影响较大。2021 年起,因天然气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硝酸铵价格呈现上涨趋势。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民爆行业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造成了一定压力。
矿山爆破工程行业差异化竞争趋势较为明显,行业内众多资质、技术、资金、设备实力较弱的从业企业主要在小型矿山领域拓展业务,业务可持续性较差、整体利润水平较低。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规模较大、开采年限较长、开采难度较大,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行业资质、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行业经验、设备水平均有较高的要求,项目整体平均利润水平普遍高于小型矿山外包项目,行业内仅有少数实力较强的矿山爆破服务企业能够满足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项目的各项要求。
【免责声明】本文摘自广东宏大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用于知识分享与交流,非商业用途!对文中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若您认为文中来源标注与事实不符,若有涉及版权等请告知,将及时修订删除!查看更多报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