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举措】告别重复检查,宜宾市40余家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健康   2024-11-27 18:00   四川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群众将就医获得感。省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赶紧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不再重复开展该项目的检查检验。


二、互认机构名单

宜宾市40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被纳入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详见文末附件),对省内院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重庆地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三、互认项目及时限

(一)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80项(详见文末附件,图像或胶片的右上角应标注有“川渝HR”互认标识。

注:川渝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一般互认时间为90天。


(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81项(详见文末附件,临床检验报告单右上角应标注有“川渝HR”互认标识,检验项目前标注“*”,检验报告底端或备注栏备注注明“*”为临床检验互认项目。


四、互认规则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遵照互认项目和互认标准,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医学影像资料且符合互认条件的前提下,对标有“川渝HR”互认标识的检查结果予以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五、温馨提示

1.请来院就诊时主动提供标有“川渝HR”互认标识且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医学影像资料,便于接诊医生查阅。

2.随着身体情况及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并非一成不变的,对于是否需要重检,建议听从医生的专业建设哦。


咨询电话

0831-2628227

0831-2632529





宜宾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名单.docx

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docx

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docx




文章来源:医疗管理中心

编辑:傅兰静

审校:陈   苗

主审:罗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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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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