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脉络中,地铁如同奔流的血液,承载着无数人的日常出行。然而,北京地铁昌平线一年内接连发生的两起事故,却如巨石投入平静湖面,激起千层波澜。胡志强,这个名字也因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8 时 52 分许,北京地铁昌平线两辆列车追尾,导致 3 人重伤、70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950.8 万元。在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建议追责问责的人员”里,时任北京市地铁公司总经理胡志强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这本应是一次深刻的警醒,一次促使地铁运营管理全面整改提升的契机。
然而,不到一年,2024 年 7 月 25 日 5 时 12 分,地铁昌平线一空载列车车厢转向架发生脱轨,造成西二旗站至学知园站区段中断运营约 5 小时,影响乘客出行约 2.2 万人次。此次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极大。在最新发布的地铁昌平线“7·25”列车脱轨事故调查报告中,北京市地铁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志强,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予以免职。
复盘这两起事故,一个在冬天,事发时暴雪橙色预警;一个在夏天,事发时暴雨橙色预警。一个是晚高峰,造成多人受伤;一个是影响早高峰,众多乘客出行受阻。尽管两起事故都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社会影响不可小觑。
地铁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营至关重要。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不仅仅是数字的呈现,更是对无数家庭出行安全的威胁,对城市正常运转的冲击。“7·25”列车脱轨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汲取地铁昌平线“12·14”列车追尾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仍然落得不实,公司党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12·14”事故整改清单,这无疑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北京市地铁公司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本应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管理体系。然而,实际运营管理却没有跟上近年地铁快速发展的步伐。“12·14”事故发生后,市地铁公司、运营四分公司分别制定了 96 项、26 项措施推进事故暴露问题整改,但截至“7·25”事故发生时整改完成率分别仅为 45.8%、50%。这充分说明,对事故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一些关键措施未能有效落实。
例如,“修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事项本应迅速落实,但截至“7·25”事故发生时尚未完成。同时,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盲区漏洞问题。市地铁公司仅提出“修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这一项措施,且仍未有效推动消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盲区漏洞。运营四分公司未提出开展行车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排查的针对性整改措施。
对事故暴露的行车安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不到位更是突出问题。市地铁公司区分特殊天气情形及不同预警等级制定了具体的限速措施,但对于人工驾驶可能出现的行车异常等突发情况辨识排查不细,对司机及行车调度岗位技能要求不严格,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不具体不明确,日常实操演练不足,导致雨天行车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严密,防控体系韧性不足。
胡志强被建议免职,不仅仅是对个人的问责,更是对整个地铁运营管理体系的一次严厉警示。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安全管理容不得丝毫懈怠,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地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地铁线路的不断拓展,更要注重运营管理的质量和安全。各级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地铁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企业自身也应深刻反思,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员工素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又一个冬天即将来临,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可能再次考验地铁的安全运营。我们必须吸取教训,补牢安全漏洞,提高警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这样,才能让地铁真正成为城市发展的动脉,为人们的出行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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