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国务院总理
大将军——军委副主席
兵部尚书——国防部长
吏部尚书——组织部部长
礼部尚书——外交部部长
户部尚书——财政部长
工部尚书——建设部长
刑部尚书——司法部长
左都御史——监察部长
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
上驷院总管——交通部长
军机处军机——中央军委委员
内务府总管——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宗人府总管——国务院办公厅主任
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督察院总管——第一法官
鸿卢寺卿——钓鱼台国宾馆党委书记
顺天府尹——北京市委书记、市长
国子监祭酒——教育部长、大学校长或中央党校校长
国子监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总兵——军区司令员
总督——省长
巡抚——省长、省委书记
九门提督——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司令
知府——市长、市委书记
知县——县长、县委书记
附:清代职官的俸禄
是按照品级计算的,不分正从。具体如下(一年的薪资):
一品:银180两,米180斛;
二品:银155两,米155斛;
三品:银130两,米130斛;
四品:银105两,米105斛;
五品:银80两,米80斛:
六品:银60两,米60斛:
七品:银45两,米45斛;
八品:银40两,米40斛:
九品:银33两,米33斛:
未入流:银31两,米31斛。
新中国成立之初,一般的地方干部也是以大米替代钞票发工资的,我记得我的父亲也是领大米当工资,因为那个时期货币极端不稳定。直到1955年,货币改革完成后,国家、地方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结束了以大米等实物作为工资计算单位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