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旅非遗发〔202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系统性保护新阶段,在新时代呈现出保护传承发展的新气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履职尽责,实干担当,拼搏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鼓舞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文化和旅游部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的理念,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再创佳绩、续写荣光。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1.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2.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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