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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妇联、各女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女性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引导女性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全国妇联组织部、全国妇联社会联络与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妇女外文期刊社)(以下简称全国妇联社联中心)拟开展女性社会组织特色项目和案例征集展示工作,银川市妇联面向全市开展征集工作,快来关注参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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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在已建立妇联组织的女性社会组织中,征集服务妇女、儿童或家庭的特色项目。
2、征集妇联组织在推动女性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特色案例。说明:全国妇联将对入选的特色项目和案例进行宣传展示,形成选树一批辐射一批影响一批的示范带动效应。
以各县(市)区妇联为单位,通过组织推荐方式推选。(各县(市)区妇联负责对推选的女性社会组织特色项目和案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每个县(市)区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可推荐1一2个特色项目、1个特色案例。)
女性社会组织特色项目推选条件
▲项目条件:
1.项目聚焦服务妇女、儿童或家庭。
2.项目须真实有效,不得杜撰、编造、移植或抄袭。
3.项目已实施1年及以上且仍在实施,实施3年及以上的优先。
4.项目得到服务对象、指导单位认可,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及可推广性。
5.项目由各级妇联指导支持,其中在“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妇联组织阵地常态化开展的优先。
6.项目能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多元化开展的优先。
7.已入选此前女性社会组织展示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社会组织条件:
1.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依法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服务事项、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上年度年检合格。
2.主要由女性作为会员组成、或服务对象主要是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
3.已通过单独建、行业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妇联组织,或已纳入村社兜底建立妇联组织。
4.拥有专业团队,成员相对稳定且具备专业资质,团队专职成员原则上在5人及以上。
5.具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6.社会组织评估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
女性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特色案例推选条件
1.申报主体为县(市)区妇联。
2.已在本区域内实现女性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全覆盖。
3.在拓展组织覆盖、创新组建方式或有效发挥作用等方面有特色经验做法。
4.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复制推广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女性社会组织特色项目和案例征集展示工作是推动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的重要举措,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特色项目和案例。
2.认真审核。各县(市)区妇联要对照特色项目和案例征集条件认真审核,重点做好特色项目申报主体和合法合规情况,以及特色案例妇联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情况的把关工作。
3.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妇联要指导女性社会组织和相关工作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附件1一3),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送电子版至银川市妇联组宣部,电子邮箱:ycsflzxb@163.com。
附件下载:(点击蓝色字体下载)
供稿人:银川市妇联组宣部 谭文强
编辑:李莎
审核:王思佳
签发: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