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亂過馬路無罪化 打破70年禁令

民生   2024-10-31 01:55   美国  

紐約市亂過馬路免罪化 美聯社

紐約市議會上月通過法案將違規穿越馬路除罪化,新規定在周末正式列入法律,打破70年來的禁令。

《紐約時報》報道,早在70年前,紐約市就開始宣導行人安全運動,目前亂過馬路最高罰款達到300元,但每年仍有多達數百人因違規而收到傳票。市長亞當斯在規定時限內未有否決或簽署法案,新法將在120天後生效,紐約民眾在任何地方橫過馬路亦不屬違規,亦不會受到警察執法。

廢除此項法令的主要考量是種族公平問題。根據市政紀錄,去年463名違規人士當中約92%是非裔或西裔居民,顯示執法存在種族偏見。不過,市交通部門數據顯示,過去5年約有200人在非行人過路處穿越馬路或闖紅燈時喪生,佔交通意外行人死亡總數的34%。

自1958年以來,違規穿越馬路一直是紐約市的違法行為。城市歷史學家科佩爾(Gerard Koeppel)指出,在20世紀之前,行人曾是街道的主宰,可以自由行動,但情況隨著汽車時代來臨而改變。

皇后區共和黨市議員帕拉迪諾(Vickie Paladino)警告指,法案通過將助長混亂,使街道更加危險。法案支持者納西斯(Mercedes Narcisse)認為,紐約犯罪問題令人憂心,警察不應將時間浪費在取締違規穿越馬路上。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亦支持這項法案,敦促市議會繼續廢除不具公共安全意義,只會讓人陷入刑事訴訟的陳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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