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邀请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与区政协委员协商座谈
11月6日,区政协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邀请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与区政协委员,围绕“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和有关司法部门职能,助推花溪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助力花溪高质量发展”进行协商座谈。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禄竹参加会议并讲话。
区政协副主席彭志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李亦然、危大勇、徐国霞、黄亚军,区法院院长宋凡、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飒参加。 会上,曾志云、杨进、陈德平、熊丽萍、冉启萌、陈燕茶、郑玉婷等7位委员先后作了交流发言,围绕做好花溪区“执行难”工作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轻“执源治理”工作压力、强化府院联动努力推进企业依法破产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护企”行动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检察护企”行动中更多更好运用“检察建议”方式、持续推进“法治进园区进企业”助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联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政协委员作交流发言 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区法院、区检察院和有关司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中心大局,聚焦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强省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大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尽责,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法院院长宋凡、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飒作回应发言 区法院院长宋凡、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飒分别对委员关切逐一作出回应,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并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就法检“两院”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讲思路、谈打算。 禄竹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汇聚各方智慧力量,助力花溪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要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提升法治温度,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和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注重法治效率,进一步抓好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的落细落实。通过提案提办、视察调研和民主监督等方式认真履职尽责,扎扎实实把法治花溪建设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推向前进,为中国式现代化花溪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部分区政协委员及区政协各专委(办、中心)、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负责人,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部分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参加。(融媒记者:曾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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