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致全市民办幼儿园家长的一封信

体娱   2024-12-23 23:55   山东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监管成效,强化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广大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运营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禹城市教体局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工作,现向全市幼儿家长朋友提醒如下:

1.幼儿园保教费应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费。

2.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凡未进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3.民办幼儿园必须完成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设立工作。未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幼儿园,暂停收取相关费用,直至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为止。

4.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前,民办幼儿园的监管专用账户要向家长公布,请家长在开学后直接将保教费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禁使用其他收费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34-7266663

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禹城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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