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黄牛” 便捷还是忽悠?
市民去法院咨询,还没进入大门就会被法院门口的大爷大妈拦住,怂恿你去他们推荐的律师事务所找代理律师;因意外伤害住进医院,病还没好就会有人带着空白的代理协议找上门,给你讲找个律师代理有多值得……
“司法黄牛”,是市民对这些自称“律所业务员”的称呼。近日,有多位市民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司法黄牛”见缝插针,号称“解决问题就得打官司”,宣称“律师可以找到你不知道的证据”,忽悠“律师代理胜诉率高”,怂恿市民签下代理合同。这样的“司法黄牛”让市民不堪其扰。
【现场一】法院门口蹲点 看到人就塞名片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有人守在和平法院门口发律所的名片,扰乱了他作为当事人的判断。“我有一个借款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第一次来就被守在门口的人塞了名片。那人拦着我不让进法院的大门,一个劲儿给我推荐律师,让我找律师做代理。”
王先生最后还是决定先去法院咨询一下,这一咨询才知道,他的案件根本不需要请律师,因为借贷事实明确、证据清晰,最后法院将他的案件交给了调解部门,一分钱诉讼费都没交,就调解解决了纠纷。
“像我一样第一次经历诉讼的人确实有些蒙,但如果被‘司法黄牛’忽悠,请律师、上法庭,花钱又麻烦,岂不是太不值得了?”
8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和平法院,法院门口进出的人很多,守在大门左右的一男一女引起记者的注意。二人看上去年龄都在50多岁,只要有人从他们身边经过,就会将手中的名片塞过去。那名女子见记者走过来,立马笑脸相迎并递上手中的名片,“你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但得需要些日子,而且手续挺多的,容易转晕。但交给律师就不同了,当事人只用来法院一次,其他事情都由律师代办,省时省力,胜诉率还高。”
女子说她在和平法院门口“站岗”已经两年多了,靠发名片帮律师“揽生意”。看记者还在犹豫,女子直接拨通了律师的电话。电话那端的律师直言不讳,“律师费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来定,按照司法局的规定,5000元起步。”
对于“司法黄牛”一说,女子感到莫名其妙,只是一个劲儿强调,“我在这里接的案子胜诉率还是可以的。”记者问她是靠什么赚钱,她说,只要签约她就可以拿到提成,“不过这些年不好干,钱也不好挣。”
市民刘先生在河东法院门口也发现过“司法黄牛”,“一共3个人,2男1女,有的发名片,有的立牌子,分工合作。”
【现场二】医院病房揽客 随身携带合同
除了法院门外,医院也是这些“司法黄牛”的聚集点。
记者在河西区一家三甲医院的病房看到这样一幕,一名身材偏瘦的女士挨个儿病房敲门,进屋就问“您为什么住院”。当听到一位患者家属“车祸,脑出血”的回答后,该女子连忙接话,“这么严重的车祸,肯定需要理赔,我是律师,可以给您讲讲流程,别吃了亏。”说完就从包里拿出了曾经处理过的案例讲了起来,介绍了十多分钟,怕病人家属听不明白,又拿出来一张赔偿表,上面有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一项项计算,最后赔偿金额算出了60多万元。家属听得一愣,连忙说:“我们事故责任还没有划分清楚,要是我们责任大怎么办?”该女子表示,“没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律师费是你所有赔偿款的6%,如果需要可以现在就签委托合同。”病人家属表示再考虑考虑,女子留下一张名片和一份写满赔偿项目的代理协议出了病房。
记者拦住该女子问:“你们是在揽活吗?”女子表示,“现在律所大环境差,我们就得这样找活,而且一天要跑好几家医院。”说完,女子匆匆离开。
随后那位病人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住院四五天了,这位女士是第三拨儿自称律师的人。
记者按照女子留下的名片上的电话号码拨过去,对方称女子不是律师,而是律所的业务员,负责在医院寻找案源。
法院 医院:活动范围在门外 看到只能劝离;混在家属之中 无法彻底清除
对于在法院门口为律师招揽客户的行为,和平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知晓,但没法管,“这些人的活动范围在门外,并没有进入法院大厅,因此不能说影响法院的正常秩序,法警看到也会劝离。不过也要提醒市民,既然已经到了法院门口,任何情况还是应该到法院内咨询,如确实需要请律师,首先要了解律所以及律师的资质,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律师擅长的法律领域。”
“到病房招揽生意的行为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这是记者在医院采访时得到的确切答复,“非探病时间,为律所揽生意的人员是没有办法进出医院病房的,但是在探病时间,因为无法分辨身份,他们会和病患家属一起进入住院部。最近一段时间,因为病患反映强烈,医院加强了管理,但因为这些人时常变换装束,也没有明确的标识,保卫部门无法彻底识别。”
工作人员坦言,医院只能发现一回赶一回,没有办法彻底清除。
“司法黄牛”背后的利益链
8月16日,本报海河之声版面刊发《“司法黄牛” 便捷还是忽悠?》一文,引发社会各界关注。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在众多“司法黄牛”中,有律所的律师助理,也有法律咨询公司的非法律资质的从业人员。他们以何为生?如何忽悠当事人掏腰包?他们之间又有何种联系?
“司法黄牛”到底在为谁揽客源
报道刊发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前往全市16个区的区级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发现“司法黄牛”在16家区级法院门外都有频繁出现的现象。市律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司法黄牛’大部分来自法律咨询公司,也有一部分确实来自正牌的律师事务所。”
红桥区人民法院门口停放的汽车上,悬挂着“司法黄牛”招揽生意的展牌。
翻阅市民从“司法黄牛”手中拿到的宣传单或名片,有的写的是“张律师”“李律师”“王律师”,没有全名;有的虽然有名字,但在名字后面用极小的字写着“律师助理”字样,“这就说明这些名片主人,要么就不是作为一个人真实存在,要么就是没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员。”
该负责人介绍,法律咨询公司所接的很多案源不一定是正式的案件,也不一定能成诉,他们凭借对各部门的熟悉程度来替当事人出主意、写诉状,带着当事人跑各部门。“其实这些事情当事人自己也能干,但因不熟悉法律知识容易跑冤枉路。法律咨询公司就是利用业务熟练的优势打了个信息差,挣了一份跑腿费而已。此性质跟‘黄牛’十分相似,故而常被称作‘司法黄牛’。”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发现,也有个别律所和律师个体通过“司法黄牛”寻找案源,律协正在调查中。
“司法黄牛”衍生新的司法诉讼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一起“司法黄牛”被当事人起诉的案件。
市民刘某擦车时被农用运输车撞伤,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刘某擦的车是表弟朱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朱某被“司法黄牛”介绍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不走诉讼无法确定赔偿额,且声称代理的律师可以垫付鉴定费、诉讼费等,案件完结后收取赔偿款的20%作为律师费即可。刘某和朱某随即签署了一份委托书,由咨询公司和“司法黄牛”操作后续事宜。
代理律师和当事人在互相不认识、并没有见过面的情况下形成了代理关系。案件结束后,当事人刘某和朱某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款,随即找到委托书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所,被告知,律师扣除了垫付的费用和律师费后,剩余的款项一分为二,其中3.5万元是中介费,其余作为刘某的赔偿款,均已转给“司法黄牛”,由他代转给刘某。2024年5月,刘某和朱某找到“司法黄牛”,对方称不知情,让他们自行询问法院。
刘某和朱某无奈之下将该律师和“司法黄牛”告上法庭,以期查明真相,拿到早就应当拿到的赔偿款。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公司相吸还是相斥
在市律协掌握的相关信息中,全市正规律师事务所共900余家。从天眼查App上查询“法律咨询公司”,有两万余条信息。
记者按照查询到的信息前往和平区、南开区的多家法律咨询公司,却发现没有一家在正常营业中。在天眼查App上看到,法律咨询公司大多为个体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从1万元到百万元不等。其中,很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的咨询公司,员工却仅有2人。
南开区人民法院附近,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紧挨着。
记者走访中还发现一件怪事,不少法律咨询公司百米范围内都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存在,有的二者办公地点在同一栋大楼内,有的对外悬挂的牌匾紧挨着。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很多人搞不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有何区别。刚从南开区人民法院出来的张先生说:“我感觉这些部门都差不多,应该在里面都能找到律师。你看马路对面,左边法律咨询公司,右边律师事务所,肯定是左边咨询,右边打官司。”
对此说法,记者采访了几位业内人士,一位资深律师为记者梳理出一条利益链,“司法黄牛”招揽案源;法律咨询公司做中介,牵线律师和当事人,全权处理双方一切沟通事宜;律师完成整个诉讼。
这其中,虽然当事人与律师签署了委托合同,说明了代理费的比例,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费用属于咨询公司的中介费,这个中介费的具体数字,当事人往往不清楚、不掌握。
行业乱象亟待治理。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据了解,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在业务和管理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律所的行政管理方是司法行政机关,行业管理方是律协。而法律咨询公司只需要营业执照,并不在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协的监管范围内。
对于律师事务所,行业管理单位律协有一定的处罚权,比如发现问题对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进行警告及一定范围内的通报等,但对于法律咨询公司,律协就无能为力了。
“‘司法黄牛’的现象在全国都非常普遍,国家相关部门也在想办法出台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强自身管理,拥有一个健康的律师团队。”市律协负责人说。
很多当事人被法律咨询公司忽悠的原因是不了解律师行业,不知道从哪里找到资质全面且合适的律师。市律协提醒当事人,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找到正规律师,其一是通过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其二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的官网;其三是天津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只要是有资质的律师,就一定能在这三个地方找到。相反,如果查不到,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正规律师。同时,当事人一旦发现执业律师与‘司法黄牛’以及法律咨询公司违规合作,可以通过上述三种渠道向律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