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民生   2024-10-17 17:36   新疆  


为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切实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阜康市公安局

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将对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曝光



酒驾

2024年10月06日09时37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康市博峰街南华路路口向西200米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B****K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含量为33mg/100ml,执勤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饮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06日19时02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康市南华路与雪莲花路路口处 ,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B****9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含量为196mg/100ml,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超员

2024年10月5日20时09分,阜康市公安局阜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新街与迎宾路路口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新N****V的小型客车涉嫌超员。执勤民警立即让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及车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超员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超载

2024年10月2日,阜康市公安局三工河乡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335国道3149公里20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8轻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有超载的嫌疑,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标准值4290千克,实测值23260千克,超载442.19%。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记6分、罚款2000元处罚。


无证驾驶

2024年10月11日18时21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康市南华路与闻涛路路口处,对一辆号牌为新A****K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其神色紧张,无法提供驾驶证。经过核查,驾驶员系无证驾驶非运营客车,驾驶员对自己的无证驾驶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来源:治安交通管理大队

编审:伊江   校对:王建双   编辑:桑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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