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切实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阜康市公安局
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将对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曝光
酒驾
2024年9月30日08时24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南华路与博峰街路口向西20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7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机动。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6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1日09时28分,阜康市公安局博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准噶尔路瑶池园检查站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E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41mg/100mL,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4年10月01日08时50分,阜康市公安局博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博峰街与南华路路口向西15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3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1日9时56分,阜康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天池街安康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G****9轻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1日7时50分,阜康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天池街安康路路口处,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新B****6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含量为120mg/100mL,随后, 民警将其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10月01日10时30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博峰街与南华路路口向西15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W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含量为46mg/100mL,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1日,00时32分,阜康市公安局博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博峰路与文博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甘K****1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现场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4年10月01日09时42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博峰街与南华路路口向西15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6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现场检测结果为111mg/100mL,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0月1日7时59分,阜康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天池街安康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9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酒后驾驶。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超员
2024年10月1日08时20分,阜康市公安局阜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新街与迎宾路路口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新A****5的小型客车驾驶员涉嫌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当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及车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超员驾驶的危害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超载
2024年9月28日19时23分,阜康市公安局甘河子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G216国道725公里500米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新B****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有超载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检测,该车核载49000千克,实载91700千克,超过核载质量的87%。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处罚。
编审:伊江 校对:王建双 编辑:桑尼亚
编辑电话:0994-329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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