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切实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阜康市公安局
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将对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曝光
超载
2024年10月18日,阜康市公安局三工河乡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阜西厂前路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新A****1轻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涉嫌超载,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检测,该车核载标准值4500千克,实测值17120千克,超载280.44%。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024年10月18日,阜康市公安局三工河乡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闽新钢铁厂前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渝D****6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涉嫌超载,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检测,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测值74060千克,超载138.90%。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024年10月29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G216线790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J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厢有明显加高且冒尖装载,有超载的嫌疑,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91360千克,超载 194.70%。执勤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酒驾
2024年10月19日01时54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交警在南华路与博功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9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执勤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无证驾驶
2024年10月26日17时58分,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南华路与桃园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Q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其神色紧张,无法提供驾驶证。经过查询,驾驶员系无证驾驶非运营客车,驾驶员对自己的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500元不计分的处罚。
来源:治安交通管理大队
编审:伊江 校对:王建双 编辑:桑尼亚
编辑电话:0994-329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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