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定义及类型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其中,对发明专利申请的要求更高。
二、发明专利的申请
在发明专利撰写前需要进行查新,查找拟申请发明是否有类似专利、论文等已发表;撰写时需要思考如何在技术交底书中体现拟申请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检索相关专利
专利检索一般有两个角度:专利技术主题检索、专利技术方案检索
充分利用IPC分类号、中英文关键词、同义词,结合逻辑规则(或 OR、与 AND)进行检索。
已公开的专利可以在专利检索网站进行查询:
http://www.soopat.com
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
数据库:
中国专利——PSS,PATENTSTAR,CHINAIP,CNIPR
世界专利——PSS,ESPACENET,PATENTSTAR,CHINAIP,CNIPR
世界专利--PSS,ESPACENET,PATENTSTAR,中国知识产权局
2、检索相关论文
通过知网、Web of Science等常用论文网站查询。
3、判断技术内容是否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1 新颖性
新颖性的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仅包括书籍、报刊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制品。
(2)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以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3.2 创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创造性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创造性要求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技术方案可能具备新颖性,但不一定具备创造性。
审查员会将提交的技术方案与其他已公开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判定权利要求项提出的技术特征,是否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是本技术领域容易想到并实现的,则认为该权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3.3 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性的判定,不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已经投入生产实践,而是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否可以在实际应用中实现。所以,专利是可以超前写的,在技术成熟前就可以动笔开始写方案。
4、填写技术交底书
在评估完相关技术方案,明确自己的技术方案之后,就可以开始提炼技术方案,编写技术交底书。
研发人员直接撰写专利全文,可能会不清楚如何扩大保护范围,对专利法的相关法律要求不熟悉等。所以,我们一般不直接写权利要求等内容,而是挖掘发明点、提炼技术方案,撰写技术交底书,将技术内容传达给专利代理人,由他们进行后续的文档规范和提交流程。
技术交底书一般包含:发明名称、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背景技术)、发明内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要实现的目的效果、技术方案详述)、附图及附图的简单说明、具体实施方式(举例详细说明)、权利要求书等。
5、与代理人充分沟通,确认申请稿
将交底书提交给代理人之后,可能需要进行若干次的讨论,确保代理人充分理解你的技术点。在代理人根据你的技术交底书完成申请稿后,对申请稿进行确认,确认事项如下:
说明书内容是否充分、完整地反映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书是否涵盖了所有发明点?
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了实现本发明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独立权利要求中是否存在非必要的内容?
所有文件中是否存在技术内容描述错误?
三、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的申请包括以下流程(申请文件写好后可通过正规专利代理机构完成后续流程):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际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登年印费、颁发授权书。
图文参考以下内容:
https://www.cnipa.gov.cn/
https://blog.csdn.net/Bit_Coders/article/details/115160763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93%E5%88%A9/927670
作者:李松萍
编辑:马 烜
审核:刘 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