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申请、检验、发证!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在四川启动

政务   2024-10-11 17:20   四川  

为进一步优化航运营商环境,助力航运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不断提升船舶检验服务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部海事局印发《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相关要求,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四川实际,转发了《方案》和《指南》,并提出了有关具体要求,标志着四川省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正式启动。

2024年10月1日起,属于通检互认范围的船舶,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公布的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鼓励船舶通过“海事通APP”预约平台方式预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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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船舶通检互认工作

我省全国通检互认示范点为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和宜宾市航务事务中心。省外具有有效检验证书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营运期间可依照《指南》就近向我省通检互认示范点申请检验。省内具有有效检验证书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承担通检互认工作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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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船舶通检互认工作

各市(州)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发证的一般干货船、散货船、多用途船(集散)、集装箱船等内河运输船舶,在执行年度检验和临时检验时,申请人可根据船舶实际运营需求,就近向通检互认受理点提交检验申请。


《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就近申请、就近检验、就近发证”的通检互认新模式落地落实,大幅度缓解检验业务量地区差异,进一步合理利用全省验船人员资源,为省内外多数船舶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船舶检验模式。



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

是一项重要的便民利民工程

对于促进四川水运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化改革激活力、凝心聚力促发展

奋力谱写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提供四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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