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31艘!四川交通加快水路运输设备更新

政务   2024-10-18 10:21   四川  


8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7号),明确“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四川交通运输行业围绕大局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客观困难,迅速开展水路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工作,有力促进投资,服务船舶大型化、绿色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发展。

01

制定“一个细则”


9月20日,厅制定印发《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补贴实施细则》,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补贴申报要求、申报流程及资金拨付等事宜进行规范明确,有力指导地方加快梳理基础情况。同时,充分考虑《四川省扶持内河水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覆盖范围,确保实现“1+1>2”的效果。2024年至今,全省新增船舶运力31.44万载重吨,已超额完成全年运力发展目标任务。

02

开展“一项解读”


通过厅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渠道,安排专人面向市(州)开展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支持政策和申报指南解读,动态解答市县问题、指导开展工作。前期,按照厅“五大行动”安排,3月至今,已累计更新营运船舶31艘(其中新能源、清洁能源7艘)。

03

组织“两类申报”


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努力“做加法”,明确从两个方向上推进水路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一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资金支持我省2024年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申报,涉及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拆解140艘,补助资金0.18亿元。二是结合“平安渡运”项目建设,落实新购置客渡船舶政策,组织开展“十四五”平安渡运建设项目库调整,拟新购置客渡船舶200艘,预计兑付1亿元补助资金,实现老旧客渡船更新换代。

04

把握“三大重点”


做好总体部署

围绕《细则》,系统全面梳理水路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内容,做好整体部署,形成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具体要求等,在年内仅剩余2个半月情况下,力争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尽快印发《四川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新购置客渡船舶补贴实施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快工作进度

持续跟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船舶拆解清单,待反馈后及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报经省政府同意,并启动船舶拆解工作。组织市(州)开展老旧营运船舶拆解企业及拆解点位评估验收,并进行审核公示,避免产生环保问题。加快推动印发调整后的“平安渡运”项目库,组织市(州)开展“新购置客渡船舶”项目申报,审定项目清单后商财政厅拨付资金。

强化调度监督

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及资金兑付情况,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市(州)督促整改,并适时报厅进行约谈通报。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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