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编辑:联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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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生效,对医疗领域的行贿行为实施了更为严厉的“从重处罚”原则。
随后,依据新刑法,多名医药器械行业的代表及企业因违法行为被公开宣判、处罚......
医疗领域行贿,从“重”处罚
2025年1月7日,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被告是行贿者。
药械代表李某某在2011年至2023年间,向纳溪区人民医院销售医疗设备及耗材过程中,多次向该医院原院长丁友明、原党委书记易显树、原副院长熊殿辉行贿,累计金额高达2500多万元。法院判决,李某某获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受贿方——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熊殿辉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从这一案件案件判决结果来看,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实施后,医药领域的行贿者相较于受贿者,面临的法律制裁更为严厉。
此外,2024年还有多家医疗器械企业因商业贿赂行为受到重罚。包括山东嘉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徐州欧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嘉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最高罚没金额超过百万。
毫无疑问,不仅医药领域行贿,代表“背锅”的年代终是结束了。如今,一旦卷入商业贿赂的漩涡,不论是医药代表个人还是相关企业,都将一视同仁地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甚至更严。
行贿受贿一起抓!
中纪委晒反腐“成绩单”
2024年12月,中纪委官方发布了《2024年中国正风反腐“成绩单”》,明确指出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这一趋势的背后,是一系列制度性举措的密集出台,向社会传递出受贿行贿一并严查的坚定决心。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要求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据统计,2024年中纪委立案调查的行贿人员高达2.6万人,其中4271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这一数据直观反映了反腐斗争的严峻态势和显著成效。
进入2025年,反腐斗争的势头丝毫未减。
1月10日,中纪委官方发布《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一文,再次重申了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性,预示着2025年对行贿行为的严查将持续深入。
在此背景下,作为医药购销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医药代表自然成为了各方严查的首要对象。
多地医院,
严查医药代表入院拜访
2024年末,阳江市中医医院、泾川县妇幼保健院等多地大型医院发布了《医药代表接待管理相关事宜公告》,纷纷在“三定三有”、“三定四有”、“三定五有”等严格规定下,再次对拜访的时间进行压缩。
诸如阳江市中医医院,仅限于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下午15:00至17:30,且接待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余时间,任何科室及个人均不得私自接待医药代表,一旦违规三次,将直接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并永久禁止该医药代表进入医院。
而泾川县妇幼保健院同样规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上午8:00—11:30为医药代表接待日,同样只有半天时间。
针对医药代表院内营销行为监管难题,还有一些地方直接搬出了“大数据”手段,只要代表进入医院立刻会被监测到。
据了解,杭州市富阳区依托“智廉医院”平台,通过高空鹰眼、人脸抓拍、行为轨迹分析,对医药代表院内营销行为轨迹进行大数据监管。
和驾照分一样,一共12分,如果进医生诊室推销就要扣2分,扣至零分即列入‘黑名单’。
目前,该区已对56名医药代表“清廉积分”实行了扣分,并将31名医药代表列入“黑名单”,他们将被禁止在富阳区公立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耗材、设备等营销代理活动。
未来,随着大数据手段不断渗透至医疗反腐的每一次行动,进一步瓦解医药购销领域的灰色空间,让清风正气成为医疗行业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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