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城市功能日益健全,城市卫生极大改善,居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但是,部分居民的不文明行为,正在影响着城市人居环境。为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在“微弥渡”微信公众号中开设“城市管理曝光台”,对县城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城区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时间:2024年8月31日 地点:东街 不文明行为:在景观水渠绿植上晾晒衣物 |
时间:2024年9月1日 地点:青螺公园 不文明行为:在公共场所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 |
时间:2024年9月1日 地点:天桥路与彩云北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
时间:2024年9月2日 地点:小河淌水大道 不文明行为:乱扔垃圾 |
时间:2024年9月3日 地点:人民西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
时间:2024年9月3日 地点:建设路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
时间:2024年9月4日 地点:中和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
时间:2024年9月5日 地点: 小河淌水大道 不文明行为:乱扔垃圾 |
时间:2024年9月5日 地点:西寺坡垃圾收集点 不文明行为:未按规定倾倒垃圾 |
时间:2024年9月6日 地点:弥川大道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
文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许亚青
审核 |欧阳嘉佳
终审 |秦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