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开警车执行公务,撞飞6岁女童

学术   2024-11-10 17:01   天津  
近日,黑龙江伊春一名6岁女孩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警车撞飞,导致女孩脑内出血、多处骨折和内脏受伤,已被送到重症监护室救治5天。交警部门表示,事故责任目前正在认定中。
监控显示,10月30日17时47分许,女童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下车,面包车司机探头寻找女童,女童躲在车尾,疑似与司机玩躲猫猫。随后跑向马路对面,女童被对向疾驰而来的警车撞飞。
肇事民警下车查看情况,面包车司机找来孩子家长,几分钟后女童家属将孩子抱上警车,前往医院。
11月4日,女童父亲王先生表示,出事故的路段为限速40千米/小时的双向单车道小路,事发位置在一处T型路口附近。
交警曾让肇事民警进行酒精测试,已排除酒驾。但家属认为,通过路边监控来看,肇事警车可能存在超速情况
肇事司机系民警崔某某,事发时崔某某独自驾驶警车,车内无其他人员。崔某某自称正在执行公务,但没穿带警号的警服,其解释为“警号没下来”
目前,当地交警部门暂未对该事故做出认定。
交警部门回应称,事故责任正在认定,保险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相关救助基金已走完流程,将尽快划拨。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民警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受伤,民警所在的公安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且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如果警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享有上述特权,如有超速或其他违章行为,将按照普通车辆的标准进行处罚。
这是基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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