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黄仔 | 撰稿: 雨山 | 责编: 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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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几个月前,日本东京的五名女性提起一场特殊的诉讼。
她们状告的是日本现行法律,她们的诉求是女性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绝育手术。
这场诉讼诞生于日本对女性生育自决权的规定——女性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并且得到配偶同意后才能进行终止妊娠和输卵管结扎手术。不愿使用生育能力的女性们感受到了阻碍。
对于这些女性来说,为什么绝育的权利如此重要?女性是否应该拥有决定生育的自由?这场诉讼不仅关乎生育与否,更关乎女性有没有选择。
「生」「不生」都不由女
日本对于女性进行绝育手术的规定来自《母体保护法》,它声称以保护母亲的生命健康为目的。
根据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女性可以接受输卵管结扎手术:一是怀孕或分娩可能对母亲造成生命危险;二是女性已经有数名子女,每次分娩都有可能显著影响母体健康。满足二者之一后,还必须得到女性本人和配偶的书面同意。
也就是说,日本女性几乎无法因为夫妻避孕、自身生育意愿低之类的原因,自己主导接受绝育手术,否则她们会被处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约25000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因《母体保护法》的规定提起诉讼的女性
▲图片来源:参考资料1
这部法律从1996年开始就制约着日本女性对生育能力的抉择,它的前身是另一个极端——《优生保护法》。
1948年,日本政府为了防止不良后代诞生制定了《优生保护法》。残疾人士和患精神分裂、癫痫、躁郁症、血友病等被认为是遗传性疾病的人,都会被要求进行绝育手术,甚至规定可以在未经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手术。
为了响应国家的优生动员,绝育手术变成了指标和任务,实施对象也逐渐波及到没有患病和残疾的人。该法律施行期间,超过16000名男女被迫进行绝育手术,被剥夺了生育的权利。
日本在2019年决定为受害者每人赔偿320万日元
▲图片来源:Google
后来,《母体保护法》取代了《优生保护法》,取消了一些歧视残障人士的规定,但是对女性来说,想要绝育仍然需要医疗原因和配偶同意。
从剥夺人生育的自由到剥夺人不生育的自由,日本女性对于身体的掌控权似乎从来都不在自己手上。
终止妊娠也得问「他」?
不仅无法自主决定绝育,日本女性也不能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接受堕胎手术。
日本刑法第2编第29章规定了堕胎罪,只有两种情况下堕胎是合法的:持续怀孕或分娩会严重危害母亲的身体或经济状况;因暴力或威胁,在无法抗拒的情况下被强奸后怀孕。
同时,还需要得到本人和配偶的同意,这里的配偶不一定是胎儿的生理学父亲。
日本法律认为胎儿只要有一部分离开母体,就成为了「人」,享有人的权利,堕胎就等同「杀人」。
女性自行使用药物等方法堕胎,可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女性堕胎的医生等人员,面临3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无论女性经历堕胎与否,对怀孕同样负有责任的另一方——男性,却不会面临任何惩罚。
▲图片来源:Google
这些规定会对女性实际的医疗体验带来什么影响?
NHK曾经调查日本全国274名妇产科医生对此的态度。
在未婚女性要求进行堕胎手术时,32.5%的医生表示无论患者遭遇什么情况都会征求胎儿父亲的同意,62.4%的医生表示会根据情况选择,只有5.1%的医生说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征求男方同意。
根据进一步的调查,医生们确认胎儿父亲意见的做法更多是受制于《母体保护法》,避免未来的诉讼风险。
▲图片来源:参考资料4
即便是女性受到性暴力想要手术,也有9.9%的医生说必须征求配偶同意,还有16.4%的医生表示「尽量不在强制性侵的条件下进行堕胎手术」。
47.1%的医生会无条件为这类女性进行堕胎手术,不需要配偶确认和同意。
▲图片来源:参考资料4
2022年,日本厚生劳动省一名高级卫生官员说,日本女性服用堕胎药物前也需要经过配偶同意。
日本女性无法在药店买到堕胎药物,而是必须去医院开具处方,服用后还需要留在医院观察。自行终止妊娠不仅麻烦,而且昂贵,要花费大约4000多人民币。
与此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女性都可以在药店购买、在家自行服用堕胎药物。
在此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遭受性暴力或经济困难但无法安全终止妊娠的女性。
有女性因为确认配偶同意错过了最佳的堕胎时间,导致身体受到不可逆的损伤,也有女性不得不生下孩子,导致自己的生活境况更加糟糕。
当女性因为无可奈何的原因希望堕胎和绝育,都仍然可能遭到拒绝或冷处理,更不用说由于自身意志不想要孩子的女性了,法律没有留给她们选择。
▲图片来源:CNN
生育自由对女性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直以来,外界都告诉女性生育是她们人生的必经之路,「一个没有生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也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对不生育的女性表达理解,比如因为身体健康状况无法生育。
社会从来没有考虑过女性出于自己的意志不愿生育的选项。但如今,很多女性开始意识到婚姻和生育都不是自己人生的必选。
在东京提起诉讼的五名女性,都不是因为生理受限或任何被动理由拒绝生育,她们只是看到了自己内心对于生育的排斥。
诉讼女性和她们的律师团
▲图片来源:The New York Times
24岁的社会学研究生Sakai说自己对性关系、恋爱关系和生育都没有欲望。27岁已婚的Kajiya曾经因为不想生育怀疑过自己是跨性别者,但她最后发现自己仍然认同女性身份,只是不想生孩子而已。
Tatsuta从青春期就开始厌恶自己发育的身体,更加讨厌生育能力,她不想被生理性别束缚,「我希望作为一个人得到尊重,而不是当别人的女儿或母亲」。
Sato讨厌社会强烈地认为女人都应该成为母亲,政府把少子化粗暴地归咎于年轻女性太自私,而不是抚养孩子成本高、职场压力过大等因素。她不想被社会观念牵着走,希望自己来决定自己的身体。
试想一下,即便不是遭受性暴力等极端情况,只是和伴侣常规的性生活,也不能保证100%安全,如果避孕措施意外失灵导致怀孕,此时配偶违背女性同意堕胎的决定,导致女性无法在正规医疗机构获得安全合法的治疗,她只能选择自行堕胎,可能给身体造成终身影响。
或是斥巨资去国外堕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这样的选择。或者别无他法,只能把孩子生下来,在违背自己意愿的痛苦中度过很长的时光。
▲图片来源:The Japan Times
帮助女生们诉讼的律师Michiko说「这侵犯了个人的自决权」。
联合国妇女署一直声明:「生育权是妇女权利和人权。妇女必须能够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其子女的数量和生育间隔,并能够获得相关教育、信息和服务。当安全和合法的堕胎受到限制时,妇女被迫采用不那么安全的方法,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特别是对受贫困和边缘化影响的妇女来说。」
怀孕和生育对于女性来说是十分重大的事件。尽管性活动有两个人参与,但怀孕的风险、怀孕过程中的身体变化带来的痛苦、怀孕生育对健康的影响等,都只能女性自己去承受。
能够拥有决定怀孕、生育与否的身体自决权,对于女性的健康和幸福至关重要。
世界女性的生育自由之争
不仅是日本,世界各地都有女性在为了生育权利斗争。
2022年5月开始,美国多个主要城市爆发了总共380多场抗议活动。
这一切都是因为美国政府决定推翻承认女性堕胎受到宪法保护的「罗伊诉韦德案」,美国女性50年来的堕胎合法权化为泡影,许多州开始禁止堕胎。
▲图片来源:Roll Call
波兰则在2021年几乎全面禁止堕胎,只有被强奸、乱伦或母亲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女性才能得到合法的终止妊娠帮助。
爱尔兰也曾经历35年的堕胎禁令,终于在2018年被全民公投推翻。
法国在今年成为全球第一个堕胎权入宪的国家,把「法律决定妇女在何种条件下享有堕胎自由」纳入了宪法第34条。
▲图片来源:Reuters
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女性堕胎面临重重限制,还有许多国家完全禁止堕胎。
然而,根据古特马赫研究所的数据,禁止堕胎其实并没有降低一个国家的堕胎率,它只是减少了安全合法的堕胎,将女性的身心健康置于危险之中。
不能自由地在怀孕和生育上做决定,很可能会让女性在恋爱、性、婚姻和生育上多出许多顾虑,也会降低她们的生活幸福感。
围绕女性生育权利的争论仍然喋喋不休,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该罔顾女性的生命健康和自由意志。
早安,我爱这个世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