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杨万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张俊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付向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牛克乾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五、任命齐素(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陈学勇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胡仕浩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安翱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刘小飞(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免去丁广宇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林玉环(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杜学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马骐、张书铭、欧阳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俊文,男,汉族,1971年5月生,四川眉山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9.09—1993.07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07—1996.07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07—1998.05重庆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干部、副主任科员;1998.05—2003.0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0.11主任科员(其间:1998.09—2001.07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04—2005.0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2003.10—2004.12挂职任石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05.03—2006.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2006.12—2007.0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主持工作),2007.05正处级;2007.07—2009.0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9.08—2010.0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10.07—2013.12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13.12—2014.0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人选;2014.03—2017.06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06—2019.05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党组成员、副院长;2019.05—2020.0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2020.0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4.11—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付向波,男,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202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2024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牛克乾,男,汉族,1974年1月生,河南省汝阳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1998年就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2010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2019年12月—2022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22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202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齐素,女,汉族,山西定襄人,中共党员,1966年1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硕士。曾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2月起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监督庭工作,2007年2月任助理审判员,2015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判员。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2022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 202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学勇,男,汉族,1974年12月生,中共党员,广东化州人,法律硕士。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1997年7月,广东商学院法律系毕业,被招录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书记员。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就读中山大学在职法律硕士。2005年8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公室主任;9月,被指定担任审判长。2022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2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杜学毅,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吉林东丰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0.09—1994.07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学习;1994.09—1997.07 黑龙江大学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7.07—1998.09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见习;1998.09—1999.07 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书记员;1999.07—2001.07 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2001.07—2005.10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2001.12检察员);2005.10—2008.04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检察员;2008.04—2011.01 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检察员(2008.12—2010.01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1.01—2012.04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员;2012.04—2014.08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检察员(2005.09—2013.06吉林大学刑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4.08—2015.01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2015.01—2016.07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厅级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6.07—2017.03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厅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17.03—2018.01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厅级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8.01—2019.07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2019.07—2021.04 黑龙江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其间:2019.09--2020.01 在中央党校第4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21.04—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曾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长级)、一级高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五巡视组组长、经济犯罪检察厅(第四检察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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