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一案。
本案由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9月30日立案受理。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李佩霞当庭确认,本人委托了辩护律师。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李佩霞及其委托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佩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佩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延伸阅读:
1.此前,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8月18日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
2023年6月,江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检举李佩霞的信访件,反映李佩霞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存在虚列经费、违规做假账、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处理的有关规定,将信访件转万年县纪委监委处理。2023年7月,万年县纪委监委对反映李佩霞的上述问题开展初核。2024年4月,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过程中,省纪委监委对全省信访件进行梳理,发现信访反映李佩霞的问题较为突出,将其作为省级督办件,要求上饶市纪委监委加强跟踪督办。在上饶市纪委监委的督办下,万年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
根据核查情况,5月26日,万年县纪委监委在报经上饶市纪委监委和万年县委批准后,对李佩霞采取留置措施,并于24小时内将留置通知书送达李佩霞家属。6月17日,上饶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发布了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万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在对李佩霞立案留置后,上饶市纪委监委派干部全程参与该案查办工作。
8月16日,李佩霞案件办结。经查: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佩霞立案留置期间,上饶市、万年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保障其合法权益,其身体和精神状况正常。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李佩霞知错认错悔错,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影响表示悔恨。
经查,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对毛奇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正在审查调查中。
2.此前,江西省纪委监委11月3日发布通报: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横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饶发布、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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