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股权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不止是钢货 10月10日
凌钢股份(600231)10月10日晚间公告,实控人将发生变更。
1、2024 年 10 月 10 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市国资委”)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签署《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无偿划转协议》,朝阳市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2、本次划转已取得朝阳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3、本次划转前,凌钢集团持有控制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钢股份”或“公司”)1,054,357,2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7%,为公司控股股东。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 41%股权,同时辽宁省财政厅持有凌钢集团 10%股权并将对应表决权委托朝阳市国资委行使,朝阳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划转完成后,鞍钢集团将持有凌钢集团 56%股权,成为凌钢集团控股股东,鞍钢集团将通过凌钢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1,054,357,2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97%。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凌钢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朝阳市国资委变更为鞍钢集团。
4、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次划转鞍钢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不止是钢货备注:2023年鞍钢集团粗钢产量5589万吨、凌钢股份粗钢产量539万吨,二者合计612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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