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房屋建筑设计常见问题小案例-001,居住区道路与围墙之间的最小距离
写在前面:
1.本文中的案例是笔者在实际设计、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本文仅对案例本身进行技术探讨,无关案例技术以外的任何方面;
2.本文中的观点仅为笔者个人理解,权作抛砖引玉之用;
一.案例情况:
下图为一住宅小区局部总平面图,原设计05#住宅北侧设置有1条宽度4.00m的消防车道,该消防车道北侧路边线至围墙线的距离原设计为0.50m;
二.分析结论:
1.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道属于小区的“附属道路”;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6.0.5条表6.0.5明确了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详见下表);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m) | |||
与建、构筑物关系 | 城市道路 | 附属道路 | |
建筑物面向道路 | 无出入口 | 3.0 | 2.0 |
有出入口 | 5.0 | 2.5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2.0 | 1.5 | |
围墙面向道路 | 1.5 | 1.5 | |
备注:道路边缘对于城市道路是指道路红线;附属道路分两种情况:道路断面设有人行道时,指人行道的外边线;道路断面未设人行道时,指路面边线; |
3.根据上表,居住区的围墙面向附属道路时,附属道路的边缘至围墙的最小距离为1.50m:
4.结论:案例中的消防车道的道路边缘至围墙0.50m,违反《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6.0.5条表6.0.5“围墙面向附属道路时,附属道路的边缘至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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