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治疗 ——
区第六人民医院
持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
严重精神障碍
严重精神障碍是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免费治疗,是提高治疗稳定率和治愈率、维护社会稳定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重要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发〔2019〕2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8〕37 号)等文件,依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印发的《青岛西海岸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六人民医院作为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的唯一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紧密围绕国家精神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宗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治疗工作。自项目启动至今,免费救治患者累计93614人次。
区第六人民医院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并核实患者信息相关台账的准确性;加强与相关兄弟单位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和干预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免费治疗就诊报销工作流程
一
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卡》的患者:
(一)患者或家属持患者社保卡、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到结算中心挂号。
(二)患者挂号后到精神科门诊就诊,被确诊为 6 种严重精神障碍和(或)危险性评估 3 级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可到医院医保办确认是否已经办理大病门诊,并到医院审核办确认是否已在《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建档管理。
1.已经建档的患者需找精神科医师就诊,然后持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患者身份证、医保卡、监护人身份证到审核办现场办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卡》,办理完成后到相关科室就诊、结算。
2.(1)未建档的患者需联系精神科医师,由精神科医师完善病历资料,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与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危险性3级及以上患者应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单》报医院审核办理。
(2)报告卡由精防科录入《山东省精神障碍信息系统》迁出至患者现居住地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社区精防医生负责进一步完善患者信息并建档随访管理。
(3)纳入建档管理的患者再次就诊时,需先到审核办查询建档管理信息,办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卡》,然后持卡到结算中心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结算。
二
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卡》的患者:
符合免费治疗条件的患者复诊时需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卡》到结算中心挂号、领取病历,然后到相关科室就诊、结算。
若您有任何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咨询健康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她们会为您提供导医服务,协助您解决问题。
咨询电话:15006482795
供稿:区第六人民医院
审核:周淳莉
编辑:刘 琼 李嘉芸
电话:0532--8616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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