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一米玉雕重塑昔日友情

民生   2024-11-14 17:21   安徽  

“老伙计,这事是我做的不对!”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本着善意执行理念,灵活施策,以物抵债,促使一起发生在多年好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圆满化解,不仅案件执行完毕,多年积怨不相往来的兄弟俩也得以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家住怀远县的孔某某与胡某某本是同乡,也是故交,二人多年相处感情甚好,也就是因为感情好,2014年,胡某某向孔某某借款10万元,孔某某二话不说就转账出借了。其后多年,孔某某多次向胡某某夫妻二人催款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孔某某只好将胡某某、范某二人诉至法院。但判决生效后,胡某某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4月,孔某某决定向怀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分析,被执行人名下均暂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该案为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执行干警在多角度查人找物后,在一次专项集中行动中将孔某某拘传回院。执行干警在与其沟通中得知其前几年在上海做玉石生意,但因家庭矛盾致使妻离子散,又遇玉石市场逐渐萧条,原本“一本万利”的玉石买卖现在积压在仓,无人问津。胡某某只好独自带着最小的孩子回到老家上学,现在仅靠饲养几头牛羊维持生活。不是不愿偿还,只是实难一次性偿还足额借款。

“胡某某资金不足,没有具体工作,且独自抚养一个七八岁的女儿生活,强制执行措施必然会使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但胡某某仍有一批存量玉石,是否可以用此来偿还债务……”考虑到被执行人自身的情况,本着善意执行与人文关怀理念,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耐心调解,协商可将玉石变现用于偿还借款。一番商议后,孔某某考虑到销售玉石耗时长,且念及二人多年情谊,提出愿意接受以物抵债方式受偿债权,并主动放弃了部分利息。最终,在执行干警主持工作下,双方自行商定用哪款玉石、多少价位抵偿债务,没过一周,胡某某便遵守诺言主动前来法院将玉雕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案件在和和气气的协商过程中得以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相视一笑,重续情谊。

“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处置的一种重要手段,既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减轻被执行人的债务负担。近年来,怀远法院高度重视涉企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刚柔并济,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安徽怀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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