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辅助中心工作人员和鉴定机构在怀远县唐集镇案涉现场进行勘查。
原告顾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系邻居,原告认为被告加盖的房屋对其的住房造成损害。被告认为自己加盖的房屋与原告的房屋之间存在缝隙,原告的房屋损伤是因为其房屋地基只能承受一层,是原告加盖两层导致的,与其无关。
法院司法鉴定辅助中心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随后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鉴定机构进行对接,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勘查现场,沟通的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激动。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请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配合鉴定勘查工作,提醒双方当事人要充分发表意见,并要求鉴定机构详细如实记录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下一步,中心工作人员会持续跟进,督促鉴定机构快速公正的出具评估报告,为该案审判工作提供可供参考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