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江苏扬州市机关服务中心东西大院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6710万,托管周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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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扬州市政府东西大院(含档案馆)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整体处于偏高水平,且当前能源管理系统不健全,建筑用能管理、分析和诊断存在较大困难,存在较大节能降耗空间和潜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拟对扬州市政府东西大院(含档案馆)利用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现楼宇单位能耗指标显著降低,以及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采购人将按照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能源使用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代缴采购人能源托管期内的电费、水费、蒸气费用。(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原文如下:
扬州市机关服务中心东西大院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机关服务中心东西大院能源费用托管项目JSZC-321000-JZCG-G2024-021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215
项目名称:扬州市机关服务中心东西大院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预算金额:67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6710万元。
采购需求:
扬州市政府东西大院(含档案馆)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整体处于偏高水平,且当前能源管理系统不健全,建筑用能管理、分析和诊断存在较大困难,存在较大节能降耗空间和潜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拟对扬州市政府东西大院(含档案馆)利用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实现楼宇单位能耗指标显著降低,以及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采购人将按照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能源使用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代缴采购人能源托管期内的电费、水费、蒸气费用。(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托管周期为10年(不含项目建设期,托管周期以项目验收之日起的次月1号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1.7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须预留40%的合同金额给小/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且联合体双方上述“通用资格要求”1至7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机关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联系人:张瑞孜
联系电话:0514-87880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30室
联系人:陈畅
联系电话:0514-82087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畅
电话:0514-8208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