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启动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
其中《安徽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提到:
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可选择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或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独立储能、虚拟电厂以“报量报价”或“自调度”参与现货市场(仅参与日前市场,实时市场按照日前出清结果执行)。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提到: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市场主体在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注册服务与管理,包括市场注册、信息变更、市场注销、备案公示等。
关于新型主体注册,新型独立储能企业注册信息包括:工商信息、企业信息、储能基础参数等。虚拟电厂(能源聚合商类)注册信息包括:工商信息、企业信息、基础参数等。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新型主体需向省调度中心提供详细的运行技术参数,作为现货市场交易出清的默认参数,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原文如下: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启动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经营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安徽省电力市场建设,加快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现就启动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场运营机构(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省电力交易中心下同)应制定连续结算试运行操作实施细则,按时发布市场公告,承担试运行具体任务,确保各业务间衔接顺畅。
二、各市场经营主体应按照交易规则及流程,按时进行交易申报,确保生产业务正常开展。为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理利益,结算试运行期间,市场运营机构应对市场报价和结算结果进行监测分析,若发现市场力等行为,可视情况对结算结果进行响应调整三、试运行期间,市场运营机构应按月总结并向省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报送结算试运行情况。省电力现货工作专班应及时总结经验,按照稳妥有序的基本原则,按需迭代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
四、本次连续结算试运行原则上自2024年12月31日启动
2024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2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pdf
5安徽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pdf
6安徽电力现货市场准入退出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5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