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明清居--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宋元以降,焚香被文人雅士称为四艺之一,薄雾浓云,时光蹉跎,烟蔼缭绕之时,释放生命的窘意。“炉瓶三事”在宋元绘画中便是寻常之物了,明清亦十分流行,可谓香影随行。这里的“事”,表示数量:件、样、种之意。“炉瓶三事”即为香炉、箸瓶、香盒三件。传世绘画或文字记载中,无论是书斋或是厅堂,但凡有雅士、闺阁日常抚琴赏花,博古雅集,书香案头等场景的绘画,或是文学作品,多会出现“炉瓶三事”。“炉瓶三事”最早出现何时并无确切记载,是应焚香实用性的需要,进而渐行渐进,而开始组合使用的三种器物。
古时讲究起居法度,形仪规制,使得“三事”这一古制沿袭数代。清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形容其三者之间的关系为:“贮香之盒,与插香锹箸之瓶之数物者,皆香与炉之股肱手足,不可或无者也。”更是强调了“三事”为手足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若焚香方式无变,则遗风尚存。
焚香乃士人平居日子里之情愫,“三事”不仅具有实用功能,也多具有观赏性,一定程度上是雅文化的名片。宋元至明清文人雅士人物绘画中多见炉瓶三事的出现,如:故宫博物院所藏明沈俊《钱应晋像》画作中,人物坐像旁便置一方形香几,除插花外,上置炉一、香盒一、瓶一、内插香锹香箸,炉瓶三事。文人置物多有讲究,不多置一物也不少置一物,何况绘画布景。再有,明陈字《玉局敲闲》图中闺阁敲闲,炉瓶三事,焚香一旁,静心敛气凝神。此外还有大量绘画中也出现了炉瓶三事,且是重要的背景,可见文人士大夫阶层对生活的追求。焚香以及焚香形式是雅文化的象征。
“炉瓶三事”的焚香动作,形成了中国古典文化中最隽永的一个画面“红袖添香”。秉烛就案夜读,啜茗味淡,一炉初热,香蔼飘飘撩人,红袖在侧,纤指添香,远辟睡魔,助情可也。闺阁女子温雅惆怅的生活情境,常常通过日常的焚香来排解。焚香以打发时间,排解闲愁、情愁,焚香以怡情,可以想到炉寒香尽时的落寞。明代《千秋绝艳图》,“莺莺烧夜香”的画面情节中,崔莺莺立于香几前,从香盒中拈出一丸香,放入香炉内,展示了红袖添香的一幕,画上题咏:“梨花寂寂斗婵娟,月照西厢人未眠。自爱焚香销永夜,欲将心事诉苍天。”炉中香火暖暖,烧香人心事满满,寂寞难消,无睡意,一束青烟,几经蹉跎,萦绕缥缈,直达苍穹。正是在这种日常焚香、添香、品香中,见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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