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
杭州市某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21 年 1 月 1 日患者应某因突发症状入院,经历一系列检查、会诊和心脏手术后一直未醒,最终病情危重出院后死亡。杭州市医学会和浙江省医学会均鉴定此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医方存在术前沟通不充分、未对危重疑难病例进行 MDT 讨论、手术时机把握欠严谨等不足,但患者自身基础疾病严重是主要因素。法院审理认定患者近亲属的损失,根据医方过错确定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这起医疗事故中,医院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体现在以下方面:次要责任体现
术前沟通方面 1月7日心脏外科会诊建议行腔镜下微创手术,然而1月18日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拟行正中切口体外循环手术,手术方式发生了变更,但医方在手术方式上与患方家属沟通欠充分,没有让患方充分理解手术方式变更的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术前讨论方面 本例患者因脑梗死入院,基础疾病多且危重(存在糖尿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心脑血管疾病、基底动脉闭塞、右大脑后动脉狭窄等多种基础疾病),属于危重疑难病例。但医方在行心脏手术前未行多学科诊疗(MDT)讨论,现有资料也未见危重疑难手术审批备案,反映出医方在术前对病例整体评估和综合决策方面存在不足
手术时机把握方面 对于该类患者行心脏手术时机存在争议且无明确指南规定,但患者脑梗入院后虽经药物等保守治疗,医方对其心脏手术时机把握欠严谨,这可能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预后。主要责任相关(虽医方承担次要责任,但患者自身严重疾病是主要因素)
患者自身存在多种严重基础疾病,这些疾病本身就增加了治疗的复杂性和风险。
心脏手术后新发脑梗死未醒,并出现一系列继发严重的并发症,临床上难以避免。危重心脏病人行复杂心脏手术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死亡率,患者最终死亡主要是自身疾病严重,心脏手术风险高以及术后并发症共同作用的结果。医方的过失在一定程度上对患者的不良结局有影响,但并非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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