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一点通】第10期——轻伤害案件办理实务知识点(最高检)

政务   2024-11-07 17:4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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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件办理实务知识点(最高检)


2022年12月22日,最高检、公安部最新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故意伤害和正当防卫的认定做出了两个重要规定,基本颠覆了以往办案实践中的认定思路,值得注意。

1.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后退等应急、防御行为的,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2.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如何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如何准确认定共同犯罪?








来源:黑河市公安局铁路公安分局

编辑:孙梦笛

校对:许永翔

审核:梁西征  黄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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