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⑪

文摘   2024-07-12 17:08   江苏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南航研究生”微信公众号推出“研读”专栏,围绕研究生导学团队,以师生共读、团队共学、心得共享的形式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今天,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高志宏带领“航空法与空间法”导学团队为大家领学《条例》的第二编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师生共读




团队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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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法与空间法导学团队

在研究生组会“思政一刻钟”环节学习《条例》原文



心得共享


导师心得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  法律系教授 

高志宏


近期,作为团队的导师代表,我带领团队教师和学生们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本章详细规定了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及其处分,体现了党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不懈追求。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了《条例》对于党员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的重要指导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廉洁自律是教师的底线,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教育初心,不为私利所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教育使命。同时要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职业素养。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营造和谐、民主、健康的师生关系。此外,要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工作中,要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把握“戒尺”,敬畏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不偏离党的宗旨和使命,以身作责推动廉洁教育“生机勃勃”、蔚然成风。


学生心得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

贺冰冰


近日,在导师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在学习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是对每一位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强化党的自身建设,克服消极因素的关键所在,对于《条例》传达的精神,有了更加深刻地理解。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廉洁自律,贵在廉洁,难在自律。作为一名学生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严于律己的作风,经常从灵魂深处不断地自我警示、自我反省和自我克制,坚持“慎”字当头,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提升党性修养。同时,在生活中要经常回头看一看、扪心自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在工作中要经常想一想、现在所做的事、所走的路、所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背离了党的宗旨和入党誓言。切实把权力用来“为民〞服务,惟有如此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与期待。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新时代的研究生党员,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自觉践行《条例》内容,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立足当下、放眼未来,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在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中实现人生价值、闪耀青春光芒。



出品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素材来源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丨范伟 徐艳惠

值班编辑丨刘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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