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南航研究生”微信公众号推出“研读”专栏,围绕研究生导学团队,以师生共读、团队共学、心得共享的形式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今天,经济与管理学院高广鑫老师带领智能决策与风险分析创新团队为大家领学《条例》的第二编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八十六条至九十三条。
研
读
师生共读
团队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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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决策与风险分析创新团队
在研究生组会“思政一刻钟”环节学习《条例》原文
心得共享
导师心得
高广鑫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智能决策与风险分析创新团队党支部书记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也是一次党性锤炼的过程。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们应该将《条例》作为日常工作中的行动指南,逐条逐项深化细化对照检视,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坚持原原本本学,做到知行合一。《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知纪、明纪、守纪、执纪的学习材料,我们要认真学习并主动接受党纪条规的教育。通过潜心学习,加深认识,经常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做到完整准确、全面掌握、防患未然,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坚持持续不断学,做到检视整改。一是坚持个人自学与团队学习相结合,通过党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二是自觉对照《条例》,检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深挖根源、细化措施、整改到位。
学生心得
徐志伟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级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
智能决策与风险分析创新团队党支部组织委员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近日,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一起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做事要讲规矩、讲原则,在组织内部就要受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自觉履行党员的义务。
铭记行为红线,筑牢思想防线。《条例》的第二编第七章第八十六条至八十九条详细列举了多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及其对应的处分,这些规定为我们党员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准则。我们应该认识到,遵守组织纪律不能仅仅依靠外部约束,更需内心认同和自觉遵守。在日常工作中,应主动增强组织观念,对党组织的决定做到无条件执行,对组织程序保持敬畏之心。
明确组织纪律,坚守绝对忠诚。《条例》的第二编第七章第九十条至九十三条详细列举了党员违反外事行为规定的处分。这些规定明确了党员在出国事宜方面应该做到三个方面。一是严守党纪国法,保守国家机密。二是严格执行组织安排,不得擅自脱离组织。三是严守出国期限,不得超期滞留。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新时代的研究生党员,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自觉践行《条例》内容,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立足当下、放眼未来,积极投身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在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中实现人生价值、闪耀青春光芒。
出品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素材来源丨经济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丨范伟 徐艳惠
值班编辑丨刘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