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海关罗星东路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项目金额115万元。
原文如下:
马尾海关罗星东路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马尾海关罗星东路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24037
项目名称:马尾海关罗星东路办公区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49438161@qq.com,并致电0591-87560550-803确认。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马尾海关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368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联系方式:林泽锋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锋
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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