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政务   2024-10-20 20:39   广东  


自“八五”普法以来,平远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党和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坚持把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坚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执法普法责任

(一)健全执法普法组织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县普查中心、综合法规股、统计业务股室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制定执法普法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和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及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普法责任,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学法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一)落实制度认真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局实际,采用案例分析、视频讲解、研讨会等方式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开展学法培训4次,参训204人次。

(二)领导宣贯带头学习。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法小组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场次,参与129人次。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导广大职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三)带动全民深入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且富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推动法律法规培训在全民范围内的普及和深入发展,进而带动全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潮。我局累计对民众开展法律法规培训5次,普及民众1150余人次;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统计法宣传,进村入户100余家次。

(四)组织全员参加学法考试。我局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动员县、镇负责统计工作的干部和企业统计员参与“平远县统计局2024年学法用法考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两员知识问答”等线上考试,意在提升各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五)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规进党校宣讲活动。主动与县委党校联系,为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班开展统计法规与业务宣讲,扩大统计法影响力,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内容。

(六)积极参加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一是选送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二是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今年选送2名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1人成功考取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执法证。

三、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考核监督

(一)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并实施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度》《平远县统计局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制度》《平远县统计局普法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并实施《平远县统计局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对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情况。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现有执法人员13人,其中考取县级执法证10人,考取部级执法证3人。规定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资格证才能上岗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持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执法证件的申办、使用、更换和注销流程。

四、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载体

(一)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辟普法活动宣传栏目。截至目前,在政务平台发布统计信息62篇,在融媒体平台刊登新闻8篇,在自媒体平台建立“平远统计宣传”栏目,发布统计普法信息,总阅读量12591人次、总获赞233个、被分享67次。进一步提升了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电子显示屏常态化对外宣传,共发布宣传标语12条。

(二)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如“统计开放日”“企业上限入库政策解读宣传”“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组织成立指导服务队,在3月4日至3月28日期间开展新纳统企业(项目)统计法规宣传与业务服务春季行动。通过现场检查、座谈了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企业依法纳统的自觉性和业务水平。自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1次,发放普法宣传品5100余份,发布宣传信息6000余条,惠及民众13000余人次。

(三)执法普法并重。将纳统工作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作为下企业服务指导常规内容,扩大纳统宣传覆盖面,营造纳统氛围,同时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入库纳统标准,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指导,解答企业在纳统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问和困惑,消除企业的顾虑,提升企业对入库纳统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自23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437人次,普法惠及企业412家次。其中,开展联合执法1次,检查企业4家;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1家次;开展日常检查企业381家次;配合上级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6家次。

(四)依法公开执法全过程。一是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事由、依据、权利和义务,并在执法现场公示执法信息。二是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检查结果。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合执法资源,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立。

(五)建立以案释法库。把建立以案释法库作为法律普及和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具体案例的解析来阐释法律条文,使法律知识更加生动、具体,便于公众理解和接受。定期添加新案例,更新案例并向社会公众发布,保持库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上报案例,共享资源。

五、注重普法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普法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企业(项目)对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二)提升企业(项目)满意度。通过加强普法宣传、现场提供统计法律咨询和业务知识指导等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关心的法律问题和政策疑问,提升企业(项目)对执法普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三)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如统计数据发布,失信企业人员公开等。坚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和宣传政府工作动态,打造法治政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平远县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大在库企业(项目)数据质量提升和上限入库工作的推进力度,强化统计法律和政策宣传、加强培训教育,确保企业(项目)能够得到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服务指导。通过这些措施,推动全县经济的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推动“百千万工程”数据走深走实,坚定不移地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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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远县统计局

编辑:连海翔

责编:谢伟锋

审核: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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