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9日在云南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李小三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也是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系统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我省隆重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出明确要求。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显著政治优势,更加深刻认识到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肩负重大使命任务,倍感光荣、备受鼓舞。
一年来,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四个机关”建设,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依法履职尽责,为云南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11件、废止7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和决定16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6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9次、专题询问4次、质询2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7人(次)。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准确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专题讨论,及时将全会精神全面贯穿到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各类学习培训中,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以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热潮,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不断增强坚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严格执行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定期报告推进落实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省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汇报128次,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首次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切实担负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重要职责。深刻认识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认真履行贯彻实施宪法的法定职责,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全过程。围绕健全保证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落实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改革要求,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件,纠正5件,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10次,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始终以良法保障善治,确保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
强化经济领域法治支撑。着眼以改革激活发展动能,加快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有关立法工作,对管理体制创新探索给予充分支持,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构建高水平开放新体系。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落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修订土地管理条例,规范土地资源保护、开发,推动合理利用土地,做好用地要素保障。批准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批准怒江州旅游条例,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2件保护条例,助力以文兴旅,打造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建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和办法,指导宁洱县开展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立法工作,促进各族人民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批准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批准红河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德宏州傣医药条例,助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批准大理州弥渡民歌保护传承决定、剑川和漾濞2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维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助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审议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加快构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9+1”法规体系,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推进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批准德宏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双江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保障水生态安全。批准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德宏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以绿美云南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完善民生福祉法治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校园安全的热切期盼,及时审议学校安全条例,推动依法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学生、教职员工和学校安全。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批准昭通市、迪庆州2件乡村清洁条例,楚雄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准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落实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加强辅警队伍法治化建设。着眼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修订红十字会条例,推进依法治会,保障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批准红河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文山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德宏州养犬管理条例、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屏边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地方立法质效。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突出地方特色,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全面清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统筹立改废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开门立法,14件(次)法规草案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征求意见,18个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对20件(次)法律法规草案提出657条意见建议。加强立法工作指导,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制定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参考范本,修订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规定,促进提高立法整体质量。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指导曲靖市制定万峰湖保护条例,与贵州、广西相关州(市)建立协调保护机制,形成共治共管整体合力。打造高水平立法智库,成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民族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充分发挥研究机构、专家顾问等方面的智力支持作用。
始终以监督推动落实,助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全省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创新制度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攻坚。聚焦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紧扣我省经济领域重点改革攻坚任务开展监督,助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紧盯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稳住经济基本盘,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紧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重点关注融资平台公司置换化解债务和市场化转型、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等问题,推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围绕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听取和审议口岸建设发展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资源经济发展情况,推动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符合我省实际、具有我省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做优做强高原特色农业,专题调研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打造特色农业强省。着眼打造文旅产业升级版,检查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叫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检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两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助力平等保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加大预算决算审查力度。持续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审查批准决算、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全覆盖审查政府组成部门预算决算,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紧盯基层财政困难问题,重点强调总额控制的预算编制要求,推动基层财政可持续发展。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持续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深化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切实推动真改、实改、有效改。围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首次全口径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监督一揽子化债方案的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及时清欠及防止政府新增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出台县级人大改进政府专项债务审查监督的建议;审议批准增加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检查劳动监察条例实施情况,针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培训成效不明显问题开展质询,促进我省农民工返乡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调研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质询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问题,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在推动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规范土地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守好“三农”基本盘。聚焦美丽云南建设,听取和审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专题调研基层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情况,推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助力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专题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专题调研边境管理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情况,助力各族人民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专题调研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未成年犯教育改造工作情况,持续强化系统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深化为侨服务,为改革发展凝聚侨心侨力。
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把健全监督机制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突出刚性监督,在保持专题询问和质询次数不减的基础上,精准立项选题、提高问答质量,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突出跟踪问效,专题调研质询问题整改情况,首次由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质询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整改效果检验质询实效。突出有机结合,注重立法和监督工作协同联动,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基础上,及时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的方式督促落实,确保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突出久久为功,聚焦安全生产这一群众关切,连续4年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监督,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停止。
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7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212名。各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176名,采取培训、走访等方式加强联系,推动发挥代表专业领域优势。邀请代表43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4次列席代表座谈会,收集整理交办代表意见建议55条。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赴基层调研时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120人(次)。持续健全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等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357人(次),确保常委会工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召开全省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持续实施“三年建设计划”,实现线下“家、站、室”和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全对应、全覆盖。探索民族工作基层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活动阵地融合建设,扩大叠加效应,打造更加真实、有效、管用的“民意窗”。健全代表编组进站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常态化进站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围绕电力资源、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工作,组织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委托指导各选举单位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32次,推动代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心声。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坚持高位推动,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10件代表建议,相关国家机关负责同志领衔办理,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创新办理机制,针对省、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就同一事项提出的建议,上下联动督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听取和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6个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对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102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比例达92.47%。
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树牢服务代表意识,提升整体工作能力,更好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做好保障。加强代表思想教育,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江西瑞金开展履职学习培训,重温中华苏维埃历史,坚定制度自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推进有关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统筹安排代表参加“一府两院”组织的论证会、旁听庭审、案件听证会等200多人(次)。推进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提升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
始终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围绕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理论学习机制,探索“首学交流”做法,在党组会议首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等重要议题时就开展交流发言,凝聚思想共识,启发工作思路。全年共举行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5次扩大到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组织人大干部专题培训班14期,举办机关“学习教育讲堂”43期,以理论上的清醒筑牢政治上的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分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不断加强对人大机关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根据深化机构改革相关要求,修订委员会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对外沟通协调更加顺畅,工作对接更加高效。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成果运用,坚持动态培养使用干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活动,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增强。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制定规范检查视察调研督察规定,加大常委会相关履职活动的统筹力度,履职效能不断提升。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抓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机关工作质效显著提高。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加大人大系统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全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聚焦人大主责主业全覆盖作专题辅导,各州(市)人大有关负责同志集中参学,以训促学、以训促干。加强上下联动,召开一系列全省性座谈会,深入研讨人大民族、监察司法、教科文卫、外事侨务、农业农村、社会建设等领域工作,增强工作整体实效。完成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换届,聘任常委会财经专家顾问,更好为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举办全省人大系统第一届职工运动会、文艺展演,“云南人大发展历程”展,凝聚做好人大工作的奋进力量。
一年来,常委会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配合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21项。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工作交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完成越南国会代表团、韩国国会法制室代表团访滇服务保障任务,加强与南亚、东南亚有关国家立法机构之间的友好交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持续加强宣传工作,开展“追光人大”专题宣传,回溯人大历史足迹,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云南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70年前,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正式建立。45年前,云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路走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不断巩固和发展,牢牢扎根并深深融入我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在云岭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回首历程、展望未来,我们深深体会到,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民之关切”,知事履职,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人大工作具有法定性、规范性的特点,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确保各项工作的权威性、有效性。守正创新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坚定制度自信,注重工作创新,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确保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的结果,凝结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智慧和辛劳,得到了省“一府一委两院”、各级人大、社会各界和全省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人大主导立法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还需加大力度;监督刚性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制度机制还需不断健全;代表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还需持续加力;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四个机关”目标任务,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更好发挥人大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把宪法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据和最高法律规范,充分发挥职责作用,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加强立法工作统筹,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持续推进自贸区、口岸建设、农作物种子等方面的立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开展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法律援助、反恐怖主义等方面的立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坚持开门立法,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听取立法意见“直通车”作用。加强对州(市)、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健全制度机制,持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修改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为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持续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强“三大经济”、营商环境、文旅产业、省级对外援助、华侨社区发展等方面的监督,助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生态环保、防震减灾、消防安全等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群众有更加充实的获得感。加强行政执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的监督,推进法治云南、清廉云南建设。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紧紧围绕代表作用发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各委员会与代表的对口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常态化联系,完成代表活动阵地“三年建设计划”,打造专业化代表履职平台,着力推进代表进站入室上网开展活动,更好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动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行职责。
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拓展“两场革命”,深化运用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能定位、机制程序、运行规律,按照目标引领、用好政策、干字当头的要求,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机制新举措,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历史铭刻奋斗的足迹,拼搏创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王凤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