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股权交易款,地产大佬、万达集团创始人王健林也将成为卖方的起诉对象。10月10日晚间,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由于买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未在约定时间内向该公司受让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第四期股权转让款,该公司已经发函,要求对方立即付款,并将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及王健林等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的股权转让款纠纷,源于双方2023年12月的一桩交易。据披露,当时,永辉超市作价45.3亿元,向大连御锦出售3.89亿股、占比1.43%的万达商管股权。今年7月,双方经过协商,将剩余的38.39亿元转让款的付款方式调整为分八期支付,并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增设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为交易担保方。由此,王健林成为这桩交易的“保人”之一。永辉超市解释,调整出售方案、付款方式的原因,是大连御锦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但正在积极处置资产回笼资金,用于支付后续交易股份转让价款。据公告信息,截至目前,大连御锦仅支付了前三期转让款,目前未付金额仍达36亿元以上。其中,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支付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已构成违约。根据协议,担保方对于《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购买方的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购买方违反《转让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有权要求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购买方的全部应付未付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也意味着,永辉超市有权要求王健林和孙喜双等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大连御锦的全部应付未付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天眼查信息显示,大连御锦为一方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后者实际控制人为孙喜双,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包括项目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的好友。和此前一直活跃在聚光灯下的王健林不同,甚少在媒体上出现的孙喜双显得低调而又神秘,但孙喜双和他的大连一方集团却经常出现在王健林的公司股东名单中。2014年12月23日,当时还未更名的万达商业地产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孙喜双持有其6.3%股权,是唯一一个持股超5%的自然人股东。从万达和一方集团过往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发现,双方的合作甚多。2009年,万达携手一方集团共同投资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当时万达、泛海、一方集团是前三大股东,分别持有28%、27%和20%的股权。2010年,孙喜双入股万达电影,持股比例为4.2%,是持股量仅次于王健林的自然人股东。永辉超市甩卖万达商管股权,可能与该公司自身经营压力以及万达商管处境有关。无论是卖方永辉超市,还是买方大连御锦、担保方王健林,日子都不好过。2021年至2023年,永辉超市连续3年亏损,总额超80亿元。王健林也在今年3月出售万达商管控制权,资金直到不久前的9月才到位,大连御锦的控股股东也在今年4月成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超过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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